為加強對計算機網絡的安全保護,維護計算機網絡的正常運行,應制定規范的網絡安全管理制度。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網絡安全管理制度15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1.局域網由市公司信息中心統一管理。
2.計算機用戶加入局域網,必須由系統管理員安排接入網絡,分配計算機名、ip地址、帳號和使用權限,并記錄歸檔。
3.入網用戶必須對所分配的帳號和密碼負責,嚴格按要求做好密碼或口令的保密和更換工作,不得泄密。登錄時必須使用自己的帳號??诹铋L度不得小于6位,必須是字母數字混合。
4.任何人不得未經批準擅自接入或更改計算機名、地址、帳號和使用權限。業務系統崗位變動時,應及時重新設置該崗帳號和工作口令。
5.凡需聯接互聯網的用戶,必需填寫《計算機入網申請表》,經單位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同意后,由信息中心安排和監控、檢查,已接入互聯網的.用戶應妥善保管其計算機所分配帳號和密碼,并對其安全負責。不得利用互聯網做任何與其工作無關的事情,若因此造成病毒感染,其本人應付全部責任。
6.入網計算機必須有防病毒和安全保密措施,確因工作需要與外單位通過各種存儲媒體及網絡通訊等方式進行數據交換,必須進行病毒檢查。因違反規定造成電子數據失密或病毒感染,由違反人承擔相應責任,同時應追究其所在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7.所有辦公電腦都應安裝全省統一指定的趨勢防病毒系統,并定期升級病毒碼及殺毒引擎,按時查殺病毒。未經信息中心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刪除或換用其他殺毒軟件(防火墻),發現病毒應及時向信息中心匯報,由系統管理員統一清除病毒。
8.入網用戶不得從事下列危害公司網絡安全的活動:
(1)未經允許,對公司網絡及其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增加;
(2)未經允許,對公司網絡中存儲、處理或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增加;
(3)使用的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關鍵數據、重要技術文檔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不得擅自拷貝提供給外單位或個人,如因非法拷貝而引起的問題,由拷貝人承擔全部責任。
9.入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信息中心將停止其入網使用權,并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10.用戶必須做好防火、防潮、防雷、防盜、防塵和防泄密等防范措施,重要文件和資料須做好備份。
一、校園
二、
三、除
四、校園
五、
六、為防范黑客攻擊,校園
七、嚴禁在校園
八、不得在校園
九、校園
十、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
十一、學校
十二、服務器必須保持日志記錄功能,歷史記錄保持時間不得低于2個月。
1、機房設備是國土資源廣域網、局域網和門戶網站賴以運行的載體。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信息中心工作人員要以高度的責任心確保機房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2、非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嚴禁出入機房。除信息中心人員外,任何人不得接觸和使用服務器、路由器、交換機、防火墻等網絡設備。網絡管理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得安裝與工作無關的軟件系統。
3、網絡設備參數為局內部工作秘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系統管理員須定期更換服務器登陸密碼,并做好記錄。
4、凡在服務器上開通FTP的,須報信息中心和局領導同意后方可實施。所有工作人員使用的計算機擬接入互聯網,須經局領導同意,信息中心人員不得擅自實施。
5、機房所有設備僅為全局工作服務,禁止利用機房設備對外承接業務,嚴禁將機房設備帶出機房使用。
6、加強機房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對機房供電線路及照明器具等進行檢查,防止因線路老化等原因造成火災。定期檢查更換消防用品。
7、保持機房的溫濕度,特別防止溫度過高對設備造成損害。
8、嚴禁易燃易爆和強磁物品及其它與機房工作無關的物品進入機房。
9、機房內禁止吸煙、用餐、吃零食、打牌下棋、嬉戲喧嘩等行為。
10、進入機房必須換拖鞋或用鞋套。機房設備、桌椅等確保沒有積塵和污跡,地面無塵,保持機房整潔。
11、建立機房人員值班制度。值班人要對當日值班期間網絡運行情況、溫濕度情況等做好詳細記錄。交接班時須履行相關手續,注明交接時間。
12、建立運轉靈活、反應靈敏的網絡應急處理協調機制,確保發生突發網絡安全緊急事件時,能夠準確判斷、快速反應,盡可能避免、減少突發事件給廣域網和局域網運行帶來的影響。
13、建立機房管理責任人制度。責任人要加強管理和監督,落實以上制度,建好網絡設備及線路端口分布(變動)、設備故障排除等臺賬。機房管理責任人必須于周一上午上班后和周五下午下班前,對所有設備運行狀況和運行環境進行全面檢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重大情況及時報告。網絡發生故障或隱患時,須對所發生的故障現象、處理過程和結果等做好詳細記錄。
14、中心機房是局重點防盜、防火部門。大樓值班人員必須重點關注。非正常上班期間,如遇長時間停電,須提前告知信息中心,以便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15、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賠償,并追究相關責任。
1、信息中心人員每周輪流值班(如有特殊情況經領導批準后可進行調整),值班人員須模范執行《中心機房管理制度》。
2、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如有特殊情況需短暫離開,可請其他機房工作人員代班。代班人員履行值班人員職責。
3、值班人員要加強安全防范意識,最后離開前,必須對機房進行全面檢查,關閉工作間空調、電燈等設備,關好門窗。
4、值班人員須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發生火災時能先期處置并及時報火警。
5、值班人員要對當日值班期間網絡運行情況、溫濕度情況等做好詳細記錄,并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注明交接時間。
6、值班人員負責機房衛生清潔工作,保持機房整潔。
7、值班人員玩忽職守造成后果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一、校園
二、
三、除
四、校園
五、
六、為防范黑客攻擊,校園
七、嚴禁在校園
外來軟件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了《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八、不得在校園
一、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涉及互聯網方面的法律法規;
二、堅決封堵互聯網上不良和有害信息的侵入;
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網絡信息安全部門檢查;
四、按照備案要求,及時備案本單位在互聯網應用方面的變更信息;
五、在本單位建立網絡信息安全保護小組,并報公安機關的網絡安全部門備案;
六、根據本單位在互聯網應用的實際情況,在安全員、安全教育和培訓、機房管理、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巡視上報、用戶登記、帳號使用和操作權限管理等方面制定以下細則制度。
1、目的
維護公司計算機網絡安全、正常運行,確保服務器及各個終端正常使用。使網絡資源充分安全共享,為業務經營活動提供安全的網絡環境。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部辦公局域網絡,業務局域網絡、國大藥房、國瑞藥業、國藥物流的網絡。
3、職責
3.1 信息部
3.1.1系統管理崗負責公司整體網絡安全的規劃、管理及其相關的技術支持。
3.1.2系統管理崗負責公司網絡系統數據的安全備份。
3.1.3其它崗位協助系統管理崗進行公司網絡的安全管理。
3.2 各部門
3.2.1負責各自部門使用的計算機網絡設備的安全管理。
3.2.2負責各自部門數據的安全備份。
3.2.3負責及時通知信息部有關各自部門使用的計算機病毒發生情況及其它安全隱患情況。
4、工作程序
4.1 公司整體網絡安全的規劃、管理。
4.2 網絡安全信息的追蹤,黑客、病毒的日常防護工作。
4.2.1 每天至少一次上網瀏覽相關網站。
4.2.2 跟蹤最新防病毒信息及其防殺方法,將其及時發布在公司內部網絡上。
4.2.3及時跟蹤防火墻的軟硬件升級信息。
4.3 負責公司本部辦公網網絡安全防護工作。
4.3.1 及時升級本公司網絡的最新病毒代碼。
4.3.2 實時對各個工作終端進行病毒監測。
4.3.3 及時將染病毒的工作終端逐一脫離網絡。
4.3.4 對染毒終端逐一進行全面查殺毒。
4.3.5 及時對防火墻軟硬件進行升級。
4.3.6 建立日常病毒記錄日志,記錄病毒代碼。
4.4 監督、檢查、落實公司本部業務、國大藥房、國瑞藥業、國藥物流的網絡安全防護措施等工作。
4.5 協助本部相關部門進行重要數據的定期備份。
4.6 業務、辦公網數據的交換和相關數據輸入輸出的管理。
5、相關文件
《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管理辦法》
《計算機機房管理制度》
6、記錄
《病毒記錄日志》
第一條 所有接入網絡的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連網計算機從事危害城域網及校園網防火墻、路由器、交換機、服務器等網絡設備的活動。不得在網絡上制作、發布、傳播下列有害內容:
(一)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的;
(二)違反國家民族、宗教與教育政策的;
(三)煽動暴力,宣揚封建迷信、邪教、黃色淫穢,違反社會公德,以及賭博、詐騙和教唆犯罪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暴露個人隱私和攻擊他人與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五)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鼓勵聚眾滋事的;
(六)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七)計算機病毒;
(八)法律和法規禁止的其他有害信息。
如發現上述有害信息內容,應及時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擴散。
第二條 在網站上發現大量有害信息,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后,必須在12 小時內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機關報告,并協助查處。在保留有關上網信息和日志記錄的前題下,及時刪除有關信息。問題嚴重、情況緊急時,應關閉交換機或相關服務器。
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的計算機上收閱下載傳遞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第四條 所有接入網絡的用戶必須對提供的信息負責,網絡上信息、資源、軟件等的使用應遵守知識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對于運行無合法版權的網絡軟件而引起的版權糾紛由使用部門( 個人) 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嚴禁在網絡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對于來歷不明的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第六條 認真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范,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為有效地防范網上非法活動、各子網站要加強出口管理和用戶管理。重要網絡設備必須保持日志記錄,時間不少于180 天。
第七條 上網信息管理堅持“ 誰上網誰負責、誰發布誰負責” 的原則。對外發布信息,必須經局機關或各單位負責人審核批準后,才可發布(具體操作方法可參考“ 網絡信息發布管理制度” )。
第八條 各單位和學校要確定一名行政人員為本單位(學校)網絡安全責任人,領導網管員(網管機構)做好本單位和學校的網絡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機房管理制度。網絡管理人員應加強責任心,保證現有各種網絡設備良好運行,充分發揮效率。
第九條 單位和學校各信息終端用戶必須受網絡管理員監督管理。整個單位和校園要統一出口、統一用戶管理。建立帳號登記管理制度,用戶帳號只能專人專用,方便日后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第十條 與城域網及單位和學校網絡相連的機房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在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雷等方面,采取規范的技術保護措施。
第十一條 城域網及校園網站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接入互聯網網的計算機必須與本部門的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實行物理隔離。涉密信息不得在上網設備上操作或存儲。信息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
(一)可向Internet 公開的;
(二)可向本城域網公開的;
(三)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四)可向本單位公開的;
(五)僅限于個人使用的。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下列活動:
(一)未經允許,非法訪問教育城域網及校園網上網絡服務器、工作站、交換機、路由器及其它相關設備;對教育城域網上所具有的功能、程序、數據進行刪除、修改和增加;
(二)未經允許,擅自提供與教育無關的網絡服務;
(三)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與破壞性程序;
(四)其他危害教育城域網絡安全的行為。
第十三條 違反本管理制度,將提請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處以警告或停機整頓。觸犯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城域網及子網站網絡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1. 建立健全計算機信息網絡電子公告系統的用戶登記和信息管理制度;
2. 組織網絡管理員學習《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提高網絡安全員的警惕性。
3. 負責對本網絡用戶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4. 建立電子公告系統的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強對電子公告系統的審核管理工作,杜絕BBS上出現違犯《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內容。
1、學校成立網絡管理領導小組和網絡維護小組。維護小組由管理員和信息技術教師組成,負責在網絡管理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日常維護。
2、網絡用戶是指使用網絡的各部門及個人。
3、學校鼓勵各部門、各科室、各學科組和全體師生使用網絡資源。
4、網絡維護小組根據教育網信息管理中心要求為每科室、學科組、個人統一分配IP地址,其他人不得隨意更改,如有需要報維護小組進行修改。
5、各科室、學科組和個人在使用網絡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信息中心的有關規定。
6、用戶在使用網絡時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情節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禁止各用戶上不良網站。通過聊天、郵件而傳播網絡病毒的,維護小組要及時提醒,要求該用戶改正,如果是故意行為,將報學校網絡管理領導小組進行嚴肅處理。
8、網絡的主干通信設備、主干網絡線路、服務器、網絡交換機及其它公共設備由維護小組負責管理維護。
9、維護小組對各用戶計算機進行對入網設備、安裝的軟件實行規范管理,不定期進行檢查。對安裝不健康內容、危害網絡安全和一些游戲軟件進行及時清除。
10、網絡信息是指通過網絡發布、傳遞及存儲在網絡設備中的信息。學校鼓勵教師使用網絡上有用資源。
11、任何人不得利用學校網絡提供的各種信息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信息。
12、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期間,學校網絡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要加強網絡監控,及時、果斷地處置網上突發事件。
校園網是學校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為全體師生提供先進、可靠、安全的計算機網絡環境,支持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為充分發揮校園網的作用,特制訂本條例,希望廣大師生共同遵守。
1、校園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認真學習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
2、學校各部門要加強對校園網新聞傳播和信息內容的安全管理,對上網信息要進行審查,嚴格把關,落實防范措施。
3、校園網的所有用戶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對校園網的所有設備要精心使用,如有損壞要按價賠償。
4、學生上網必須有老師的具體指導,教師要引導學生正確、安全、健康地使用網絡進行查閱資料、收集資料、利用資料等教育教學活動。
5、為了使學校的網絡暢通無阻,發揮網絡的積極作用,具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網絡使用者的任何部門、任何人,一旦發現,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將對該使用者取消上網資格,對部門將采取切斷網絡等相關措施。
(1)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的:
A、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B、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E、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F、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活動;
G、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2)訪問國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網站、國內外的反動、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網站。
(3)下載游戲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內容、下載并傳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內容。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為了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成立信息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法人擔任,負責校園內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對學校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并對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和監控。
2、所有上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
3、網絡管理員負責全校網絡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定期匯報及網絡事故隨時報告制度,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服務器發生案件、遭到黑客攻擊后,網絡中心必須及時備案并通過學校領導向公安機關報告。
4、計算機防病毒軟件由網絡中心統一安裝,用戶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及時在線升級殺毒軟件,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或文件;對于外來光盤、優盤、軟盤上的文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檢查、消毒。及時向網絡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運行等情況。
5、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絡版監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過濾軟件系統,監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6、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網站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ICP備案。發布信息必須經審核程序,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再由信息員發布。
7、校園網各類服務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用戶所擁有,網絡中心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
8、校園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護措施。未經校園網絡中心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裝有涉密資料、重要數據、財務數據的'電腦要與網絡實行物理隔離。
9、保護校園網的設備和線路。不準擅自打開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及附屬設備,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設備外借。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絡設置。禁止私自安裝、卸載程序,禁止使用盜版軟件,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服務器、計算機的系統文件和系統設置。
10、校園網用戶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敏感信息、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對利用網絡從事違法行為者,應立即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1、校園網用戶要嚴格遵守校園網絡管理規定和網絡用戶行為規范,不隨意把戶名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戶名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解決他人口令、盜用戶名和IP地址。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管理局及政務服務中心網絡系統的安全及正常運行,促進信息網絡的應用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政管局實際,制訂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所稱的信息網絡系統,是指政管局所有維護和管理的網絡主、輔節點設備及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及網絡服務器,網絡應用及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具體包括審批服務器局域網、病毒防御網、因特網網站和有關窗口部門的專網。
第三條 政管局及政務中心所有工作人員必須遵守本管理辦法,在規定的權限和職責范圍內使用和操作網絡系統。
第二章 組織與管理
第四條 網絡實行統一管理、分層負責制。信息技術處是全局網絡系統安全工作的管理者和責任部門。局機關各處(室)長、窗口各負責人是各處(室)、窗口網絡安全的部門責任人。
第五條 信息技術處對全局網絡線路和網絡接入設備進行管理和維護,各接入處室及窗口對各自接入網絡的計算機進行日常使用管理。有關管理部門專網的維護由相關部門負責,信息技術處進行必要的監督。
第六條 各窗口單位根據業務需要,以公函形式提出申請開通互聯網線路,信息技術處報經領導審批后負責開通線路、調試設備。
任何單位或個人在未經許可前,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第三章 內(外)網的安全運行
第七條 在網絡使用中,所有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自覺遵守政管局信息網絡安全工作的有關管理規定,嚴格執行網絡安全保密制度,自覺維護網絡的安全運行。
第八條 上班時間不準做上網看電影、聽音樂、炒股票、聊天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嚴禁玩電腦游戲、嚴禁瀏覽或注冊到非法網站、不良網站。
第九條 必須遵守有關保密制度規定,嚴格內外網分離。凡涉及到單位機密以及有重要文件的機器必須與外網物理隔離,防止重要文件被盜取或丟失,對所需保密的文件資料不得上網共享。
第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政府網及局中心服務器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服務器、工作站,不得使用非法手段獲取他人信息。
第十一條 除信息處負責人及其授權的維護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政府網主、輔節點,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
第十二條 信息處負責網絡管理的工作人員對中心相關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相關信息。
第十三條 任何窗口和個人不得利用網絡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淫穢色情的信息。
第十四條 各窗口如需增減信息點,改變IP設置、網段設置等,須向信息技術處提出申請,經同意后,由網絡管理人員更改。嚴禁擅自更改IP地址,造成其他人員無法上網的,將追究相關人員及窗口負責人責任。
第十五條 信息技術處對所有聯網計算機及上網人員要準確登記并及時備案。多人共用計算機上網的窗口,上網計算機的使用要嚴格管理,具體由窗口負責人負責。
第十六條 局網絡設立的服務器,必須保持日志記錄功能,由信息技術處網絡管理人員按時進行數據備份,存檔備查。
第十七條 網絡系統軟件及信息數據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
1)可向Internet公開的;
2)可向內部公開的;
3)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4)僅限本單位使用的;
5)僅限個人使用的。
所有上網信息必須經過局辦公室、局領導審核,由信息技術處發布。
第四章 防病毒管理
第十八條 局所有服務器、辦公電腦,都必須安裝殺毒軟件,并及時更新病毒庫,每2天殺毒一次;對清除不了的病毒,要及時上報信息技術處。
第十九條 嚴禁在中心計算機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嚴禁在聯網計算機上使用未經殺毒處理的U盤、移動硬盤或盜版光盤等可移動存儲介質;對于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第二十條 所有工作人員,禁止登錄非法網站,發現來路不明的郵件,不要隨意打開,應立即徹底刪除。
第二十一條 未經許可的外來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計算機或相關設備,嚴禁兒童使用。
第五章 責任與處罰
第二十二條 故意制造傳播計算機病毒,造成系統危害事實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三條 因操作人員疏忽或操作失誤,給工作帶來影響,經努力可以挽回的,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若因操作人員故意違反本辦法,給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財產蒙受重大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四條 全局網絡所用用戶一旦發現有從事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下列行為,均應及時向信息技術處報告,網絡管理人員應做好記錄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違反第十一條及第十三條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將向公安機關報告,由個人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一)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資源;
(二)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五)從事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五條 本管理制度由信息技術處負責監督實施,具體處罰由局辦公室實施。
第二十六條 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為了保護學校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校園網絡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
2、校園網絡的所有用戶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遵守學校的管理制度,愛護網絡設備,正確使用網絡設備,保證網絡設備的正常運行。
3、網絡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濕、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設備,保證網絡設備的安全運行,要建立完整、規范的校園網設備運行情況檔案及網絡設備賬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件)的記錄、分類和妥善保存工作。
4、除信息處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后臺管理端,不得對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
5、校園網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布信息的學校部門負責人審核,交校辦公室審核備案,由信息處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信息服務。
6、網絡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園網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7、為防范黑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置硬件防火墻。若遭到黑客攻擊,網絡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8、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件。外來軟件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了《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9、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體信息)、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10、校園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級對學校各部門開放。
11、對校園網站內各交互欄目實現管理員24小時巡查制度,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絡運行情況。
12、學校網絡管理中心必須遵守國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廳關于網絡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范。合理對系統進行安全配置,落實各項網絡安全技術防護措施,完善系統定期維護更新措施,落實垃圾郵件、有害信息過濾、封堵技術措施,嚴格防范病毒、木馬、黑客等網絡攻擊。
13、服務器系統及各類網絡服務系統的系統日志、網絡運行日志、用戶使用日志等均應嚴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設置,郵件服務器系統嚴禁使用匿名轉發功能。
第一條 本局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工作由信息中心負責。
第二條 嚴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確保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
第三條 連入局域網的用戶允許訪問國際互聯網,各科室上網查詢信息允許訪問與工作相關的網站。非本局工作人員不允許上網查詢信息。嚴禁訪問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等違法網站。不得在網絡上制作、發布、傳播下列有害內容:
(一)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的;
(二)違反國家民族、宗教與教育政策的;
(三)煽動暴力,宣揚封建迷信、邪教、黃色淫穢,違反社會公德,以及賭博、詐騙和教唆犯罪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暴露個人隱私和攻擊他人與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五)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鼓勵聚眾滋事的;
(六)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七)計算機病毒;
(八)法律和法規禁止的其他有害信息。
第四條 加強信息發布審核管理工作。發布網絡信息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侵犯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的內容出現。工作人員不得私自發布信息,對外發布涉及工作的信息,必須經局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發布。
第五條 禁止非工作人員操縱系統,禁止不合法的登錄情況出現。遇到安全問題及時向網絡安全員報告,并采取措施及時解決。
第六條 局域網的安全管理,保障計算機網絡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運行環境的安全。
第七條 不得利用局域網絡從事危害我局利益、集體利益和發表不適當的言論,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及信息系統的安全。在局域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破壞網絡服務和破壞網絡設備的活動。
第八條 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計算機接入局域網。計算機入網前必須按信息中心分配的IP方可接入。不得隨意改變分配的IP地址。
第九條 不得向其它非我局工作人員透露內部網登錄用戶名和密碼,做好各個應用系統的用戶名和密碼的相關工作。
第十條 使用財政內網時,必須中斷與局域網和廣域網的聯接,以防止內部數據的外泄和遭受惡意攻擊。
第十一條 涉密計算機嚴禁訪問互聯網。
第十二條 違反本管理制度,將視情節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觸犯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20_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