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寧夏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
1.一類地區: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為962元/月。一類地區包括銀川市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惠農區。
2.二類地區: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為904元/月。二類地區包括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石嘴山市平羅縣,吳忠市利通區、青銅峽市,中衛市沙坡頭區、中寧縣。
3.三類地區: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為858元/月。二類地區包括原市原州區、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中衛市海原縣,吳忠市同心縣、鹽池縣、紅寺堡區。
二、寧夏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1.累計繳費滿1年的,領取3個月
2.累計繳費滿2年的,領取6個月
3.累計繳費滿3年的,領取9個月
4.累計繳費滿4年的,領取12個月
5.累計繳費滿5年的,領取14個月
6.從第6年起,每滿1年增加1個月失業保險金,但最長不得超過2年
7.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三、寧夏失業保險繳納標準
1.城鎮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
2.國家機關按照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工資總額的2%繳納
3.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
失業保險是由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保障基本生活,并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
失業人員滿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且有求職要求;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三個條件后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待遇內容包括按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供養其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為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展職業培訓、介紹的機構或接受職業培訓、介紹的本人給予補償,幫助其再就業。
1. 失業保險繳費的條件
失業保險繳費是指在失業保險法規定的期限內,繳納失業保險費用,以獲得失業保險待遇的行為。失業保險繳費的條件是:本人年滿16周歲,且未滿60周歲;本人具有支付失業保險費用的能力;本人實際就業的單位或者本人實際從事勞動活動的單位,應當在失業保險登記機關登記備案;本人被認定為失業的;本人的就業狀況發生變化的。
2. 失業保險繳費的方式
失業保險繳費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單位代繳,一種是個人自行繳納。
(1)單位代繳
單位代繳是指單位按照失業保險法規定,按月繳納失業保險費用,并將繳費憑證交至失業保險登記機關。單位代繳的繳費金額由單位和失業保險登記機關根據本單位員工的失業保險繳費基數及失業保險費率確定。
(2)個人自行繳納
個人自行繳納是指在失業保險法規定的期限內,由本人自行繳納失業保險費用,并將繳費憑證交至失業保險登記機關。個人自行繳納的繳費金額由本人根據本人的失業保險繳費基數及失業保險費率確定。
3. 失業保險繳費的細節
(1)繳費期限
失業保險繳費的期限是每月的15日,超過期限的繳費將被視為拖欠繳費,并計收相應的滯納金。
(2)繳費憑證
繳費憑證是指失業保險繳費的憑證,包括單位代繳的發票、個人自行繳納的收據或者轉賬憑證等。
(3)繳費確認
繳費確認是指失業保險登記機關收到繳費憑證后,確認繳費的情況,并將繳費情況登記在失業保險登記簿上。
眾所周知,公司是會為在職職工辦理社保的,而社保當中就包含有失業保險。當職工因為失業而失去生活來源的時候,就可以通過領取失業保險金來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那么,失業保險金可以一次性領取嗎?
失業保險金一般都是要按月來領取的,而且會根據累計繳費年限來規定能夠領取的月數,最長可以領24個月,也就是兩年。不過失業保險金也可以一次性領取出來,但這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如果你在失業期間開辦了私營企業,或者從事個體經營,又或者自行組織起來就業的話,可以帶上營業執照等有效的證明文件去當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申請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只要社保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就會一次性發放全部的失業保險金。除此之外,農村戶口也是可以去申請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被公司開除的員工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才可以辦理失業保險:
1、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自愿性失業的(也就是被公司開除);
2、本人及單位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并繳費滿一年以上;
3、有失業登記;
4、有求職要求并接受職業介紹和就業指導的。
滿足以上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根據失業保險繳納的時長領取相應的失業金(各地區有所差異),如:
1、失業保險繳納1年——2年的,可以領取3個月的失業金;
2、失業保險繳納2年——3年的,可以領取6個月的失業金;
3、失業保險繳納3年——4年的,可以領取9個月的失業金;
4、失業保險繳納4年——5年的,可以領取12個月的失業金;
5、失業保險繳納5年——7年的,可以領取15個月的失業金;
6、失業保險繳納7年以上的可以領取16個月的失業金,往后失業保險繳納每增加一年,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但是最長領取期限不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