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是根本大法的地位始終不可動搖,因為它不僅保護著群眾的個人權益,更重要的是讓人們有法可循,有法可依,讓人真正體會到法對自身、生活、社會的重要性。學憲法講憲法的重心就是圍繞著憲法的實施進行,圍繞著憲法對國家和人民的意義去深化。下面就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憲法》心得500字,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憲法的指導思想是憲法的靈魂,是引導國家各項工作的實施憲法的指南。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寫入憲法反映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愿望,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在新世紀新階段繼續團結奮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礎。
在憲法中規定經濟制度是我國社會主義憲法的基本特征之一,現行憲法制定時我國還處于計劃經濟時期,個性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所占比重的小,憲法沒有制經濟的地位。隨著改革開放的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完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的規定,自香港、幼兒園教師回歸祖國后,特別行政區就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組成部分,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派自己的代表。憲法修正案在憲法第59條
第1款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成的規定中增加“特別行政區”符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成的實際情況,改革開放以來,國家間的交流和合作越來越頻繁,客觀上要求__參與更多的國事活動。憲法修正案根據現實需要賦予__進行國事活動的職權,是非常重要。
憲法修正案充分體現了對公民權利的關注和保護。憲法修正案確立教師發展地位,確立“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把人權有一個政治概念上升為法律觀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權的主體有黨和政府上升為國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對于保障人權,推動我國的憲政事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它不僅對公民權力進行了確認和保障,同時對國家權力的設置和行使進行了規范,它是保持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的根本規范。
《憲法》所規定的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來源。公民權利是經過憲法確認的,而國家權力是人民通過的憲法所賦予的。其次,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目的。國家權力的設置是以公民權利為對象,以維護公民權利為目標的。再者,國家權力是公民權利的有效保障。通過有組織的國家權力,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護。
國家權力是一柄雙刃劍,它既有維護公民權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當,又會侵害公民的正當權利。為了既發揮國家權力在保護公民權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權力行使不當造成對權利的侵害,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是國家繁榮富強、人民安居樂業的基本條件。如果權力過于膨脹,權利則必然萎縮;權力空間過大,權利空間則必然狹小;反之,如果權利過于膨脹,沒有足夠的權力空間,導致無政府狀態,社會失去秩序,最終損害的仍然是公民權利。因此,既要防止國家之權被濫用,侵犯公民之權,以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權被濫用,以維護國家和社會的正常秩序,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憲法》的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這就明確了我國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權利,同時要履行應盡的義務,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權的明確規范。對于國家行政管理部門而言,要想更好地維護公民權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權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認真履行職責,嚴厲打擊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在具體執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規時,要做到依法行政,違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讓違法份子有漏網之魚。這樣才能保持社會秩序的良好運作,保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良好環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權能夠得到有效保障,也是憲法在保護公民權利這一精神內涵的重要體現。
總之,要實現國家富強,民族復興,人民幸福,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就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作為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我們必須始終牢記憲法保護公民權利的精神,牢記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我們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于人民之上的特權;只有為人民謀取幸福和安寧的義務,沒有侵犯公民權利的特權。這是我們神圣的憲法責任,也應是我們對人民的莊嚴承諾。
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兒童受國家的保護。1991年制定通過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的保障進行了完善。憲法的意義在于它是國家的根本大法,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憲法集中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長期奮斗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國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則,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居核心地位憲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據,普通法律的內容都必須符合憲法的規定,與憲法內容相抵觸的法律無效。憲法是規定公民基本權利和國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憲法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使我們的人格、人生、財產受到保護。
學習貫徹實施憲法,要把握和深刻領會憲法的精神實質。我們學習憲法,要全面掌握憲法的基本內容,領會精神實質,準確把握我國的國體、政體和基本社會制度,準確把握國家的根本任務,準確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和應盡的基本義務,準確把握國家機構設置及其組織與原則等,并將憲法各項規定作為互相聯系的有機整體,深刻認識憲法是從根本上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力,是從根本上保證國家的社會主義本質屬性,是從根本上保證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體現了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的基本主張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基礎,從而增強貫徹實施憲法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國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國以和矗立。”我們的國家因為和平,因為和諧,所以能夠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們作為一位炎黃子孫,有責任去維護我們祖國的和諧,而作為一名教書育人的教師,更應該去了解、去遵守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
我們心中最神圣的法典是憲法,憲法在我心中,只因為我愛我的國家,而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憲法是社會和諧安定的法律保障,其核心價值在于實現并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憲法的解釋結果具有唯一性,這并不意味著憲法的內容是一成不變的;相反,憲法內容是會隨著時代發展而變遷。憲法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機械的,而是出于內心的真正渴望,出于對憲法中公平、正義、自由、民主等精神內核的向往,出于對憲法權威性的敬仰,出于對個人民主權利的追求,出于對國家、社會制度的疑惑,出于對憲政的民主程度的期待。
讓我們用憲法規范自己的行為,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全面深刻理解憲法的基本原則和精神,充分認識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增強憲法意識、公民意識、愛國意識和民主法治意識,大力弘揚法治精神。不僅自己遵紀守法,還要把法制意識宣傳給周圍的人,真正做到憲法在我們的一言一行之中,憲法更在我們的心中。
按照總站黨總支學習安排,我認真學習《憲法》方面的知識,現對學習后的心得,我講以下幾點意見。
一、自覺學習憲法,增強憲法意識和法律觀念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
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它同一般法律相比,有以下3個特點:第一,從地位看,憲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核心和基礎。憲法規定:“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統一到哪里?統一到憲法。從法律體系內部來說,憲法是母親,一般法律是子女,正如人們通常說的,憲法是“母法”,一般法律是“子法”,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第二,從內容看,憲法規定的是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也就是說,憲法解決的是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帶全局性、長期性、根本性的問題。一般法律只是解決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某一方面、某一領域的問題。第三,從效力看,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憲法規定:“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這里,“各政黨”當然包括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憲法上述規定同《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的規定是一致的。
二、自覺貫徹憲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近年來,隨著依法治國的力度不斷加大,法制教育的不斷深化,以及行政執法監督制度的不斷完善,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的憲法意識和依法行政的觀念逐步增強,行政執法能力不斷提高,在推進依法行政的實踐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難點:一是行政法律、法規還不完善。有些法律、法規條款規定得過于原則化,在行政執法實踐中彈性很大,不好把握。有的法律、法規對一些政府機關的職責范圍界定不清,管理職權劃分模糊,有時產生多頭管理,重復執法的問題。
二是人治現象還較嚴重。由于受中國幾千年封建統治思想以及計劃經濟時期“行政命令”工作方式的影響,有的人個人意志、長官意志、特權思想比較重,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行政權力的自覺性還不高,甚至仍存在著“權大于法、權重于法”的觀念,自覺不自覺地出現“以權代法、以權壓法、以權亂法、以權廢法”的行為。加之部分群眾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不是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是千方百計地拉關系、托熟人、找門路、找領導,客觀上助長了一些干部的長官意志、特權思想。三是法治觀念淡薄。一些機關干部片面認為,法院、檢察院、公安局是法定的執法機關,一般的政府部門不是執法機關,無所謂依法行政問題,對自己要求不嚴,從而導致行政行為的盲目性、隨意性,甚至出現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以罰代法等現象。
四是實用主義較為普遍。不少單位在行政管理活動中采取實用主義的做法,對單位和個人有利的事情當仁不讓,沒有好處的事情拱手相讓,以致出現互相推諉、行政執法不作為的現象,嚴重地損害了行政機關的形象。五是執法環境不寬松。由于社會關系網干擾較多,來自社會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縱橫交錯的關系網,無時無處不在嚴重地干擾著依法行政。致使許多本來并不復雜的事情,相關法律、法規條文也很明晰,但處理起來卻很棘手,導致久拖不決,決而不行,行而不果。
六是執法監督不夠有力。在行政執法實踐中,權力監督制約機制仍很不完善,監督制約乏力,存在監督真空、盲區,對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還未真正達到全方位的監督。
上述問題有的屬于國家管理體制的問題,有的屬于行政執法運作機制的問題,有的屬于個人素質的問題。歸根到底,我認為主要是憲法和法律意識淡薄的問題。對于國家體制、管理機制以及法律、法規不完善問題,我們要有一種信念,即堅信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有一個歷史的發展過程,隨著我國民主法制建設的不斷向前推進,民主政治制度的不斷完善,現存的一些問題和難點一定會得到解決。而對我們每一位行政機關干部,一定要克服行政行為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務必從強化自身的憲法和法律意識入手,從維護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著眼,嚴格按照憲法的要求履行職責,自覺以憲法為準繩,把自己的從政行為納入憲法和法律的軌道,依法行政,從嚴治政,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以自己的努力實踐和具體的行為,為依憲治國、依法行政做出積極貢獻。
近年來,隨著依法治國的力度不斷加大,法制教育的不斷深化,以及行政執法監督制度的不斷完善,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的憲法意識和依法行政的觀念逐步增強,行政執法能力不斷提高,在推進依法行政的實踐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難點:一是行政法律、法規還不完善。有些法律、法規條款規定得過于原則化,在行政執法實踐中彈性很大,不好把握。有的法律、法規對一些政府機關的職責范圍界定不清,管理職權劃分模糊,有時產生多頭管理,重復執法的問題。
人治現象還較嚴重。由于受中國幾千年封建統治思想以及計劃經濟時期“行政命令”工作方式的影響,有的人個人意志、長官意志、特權思想比較重,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行政權力的自覺性還不高,甚至仍存在著“權大于法、權重于法”的觀念,自覺不自覺地出現“以權代法、以權壓法、以權亂法、以權廢法”的行為。加之部分群眾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不是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是千方百計地拉關系、托熟人、找門路、找領導,客觀上助長了一些干部的長官意志、特權思想。三是法治觀念淡薄。一些機關干部片面認為,法院、檢察院、公安局是法定的執法機關,一般的政府部門不是執法機關,無所謂依法行政問題,對自己要求不嚴,從而導致行政行為的盲目性、隨意性,甚至出現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以罰代法等現象。
實用主義較為普遍。不少單位在行政管理活動中采取實用主義的做法,對單位和個人有利的事情當仁不讓,沒有好處的事情拱手相讓,以致出現互相推諉、行政執法不作為的現象,嚴重地損害了行政機關的形象。五是執法環境不寬松。由于社會關系網干擾較多,來自社會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縱橫交錯的關系網,無時無處不在嚴重地干擾著依法行政。致使許多本來并不復雜的事情,相關法律、法規條文也很明晰,但處理起來卻很棘手,導致久拖不決,決而不行,行而不果。
憲法作為最大的一國之母法,市神圣莊嚴、不可侵犯的。它在保衛我們公民的同時,也賦予了我們許多權利和義務,并且讓道德、品行得以延續,助長了社會的良好風氣。因此,作為一名中學生,學習好憲法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厚重的憲法,帶領你沖破重重罪惡,直抵正義的彼岸!
通過學習憲法,我懂得了什么是民主,民主是指在統治階級范圍內,按照平等的原則個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來共同管理國家事務的國家制度。我國的民主,又是與專政辯證統一的。這些知識在沒學憲法之前,對于我這樣的“法盲”來說,根本一竅不通,但因為學習到憲法,是我也能略知一二,雖然還是很抽象,可總比全然不知要強啊!然而談到抽象的話,憲法里面又講到一句話,世界上從來沒有抽象啊,超階級的民主、專政,即主要依靠暴力實行的統治。這讓我明白了,憲法是一部具體的,齊全的法律,它幾乎無所不包,如同一個無神掌控著蕓蕓眾生!
我國憲法中有一條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尊重和保障人權,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這一段內容,充分反映了人人平等的原則。何謂人人平等?像小時候看西游記那釋迦牟尼所言:“眾生皆苦,普渡眾生”嗎?也許在學習憲法以前,我會如此認為吧。畢竟如來佛祖救濟蒼生,造福百姓,乃大功德之事也!當我翻閱了憲法才發現,所謂“眾生皆苦”,只是相對于各種階級而言,而“普度眾生”則更是弄虛作假,有捐香油錢,便是由普渡之利,有購買玉佛、觀音方可保你無災無禍,是否真如人人平等,還有待追問。憲法則非空口說白話,它不僅在條律上明文規定,而且加以付出實際行動,使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的實現有了具體的法律依據,著才是真正受之無愧的“眾生平等”呀!
也許,談到“政治”,你可能會覺得它離自己的生活比較遠。其實,只要我們掌握住了憲法的知識,即使我們只是一介普通公民,也是可以為國家出謀劃策,為人民謀福獲利,為自己投出理性的一票。通過學習憲法,我更加珍惜自己的民主權利,想要參政議政的意識也越來越明顯增強。即使我還是一個中學生,但我不認為自己手中這一票是可有可無的,投出這一票,我覺得自己腳下所踏的土地更加堅實,臉上露出幸福的笑容。
人們在社會生活當中,存在著多種多樣的利害關系,學習憲法,方能令你分辨其中真偽,做到權衡利弊,做出正確的選擇,在生活中,罪惡總在肆意任性,每每傳聞在某地某人因發生幾句口角,慘遭毒手,而被害者往往法律意識薄弱,那是以為內太少接觸憲法,因此,為了保護我們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請務必重視憲法,了解憲法,運用憲法。
在這個法治的時代,我們也許生活得很安全,但也許就這樣淡化了我們對法律的意識,使“法盲”的數量越來越多,不知法律的人多了,社會就更加動蕩起來。來吧,為了這份來之不易的和平,為了讓我們能更美好的生活下去,也為了中華民族的團結和諧、繁榮昌盛!請揚起憲法之風,傳遞憲法之義,讓憲法之風盛行,讓憲法成為我們青少年保護自己的最堅固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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