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問題從來都不是小問題,關注民生、改善民生,是黨和政府的神圣職責和終極目標,彰顯著一個政黨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政追求,體現著一個國家深切赤誠的為民情懷。精準扶貧在當前就是最重要的民生問題。
民之所盼,就是施政所向。我們黨一直在民生領域著力補短板、兜底線、出實招,群眾的獲得感顯著提升。自十八大以來,脫貧攻堅工作取得巨大進展。2016年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首戰之年,圓滿完成減少農村貧困人口1000萬以上等任務,脫貧攻堅首戰全面告捷。今天,我們已經站在新的歷史起點,踏上了實現偉大目標的新征程。
保障和改善民生,就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只有實現改善民生與經濟發展的良性循環,民生改善才會擁有源源不斷的動力源泉。2020年是我國脫貧攻堅工作的關鍵年,這也意味著我們黨將要在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方面承擔更多的新使命。
警惕扶貧領域腐敗,抓好作風建設,需要對扶貧領域重拳出擊。幫助廣大貧困群眾早日脫貧是民之所愿,但做好這項工作切忌急躁和拖延。要不斷完善社會救助機制。要發揮社會救助制度兜底作用,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對喪失勞動能力、無法通過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實現脫貧的人口,要納入低保體系實施政策性兜底脫貧。只有真正想困難群眾之所想,解困難群眾之所急,才能真正將黨和國家對他們的關懷與善意,帶進他們的心田。
廣大黨員干部要做到深入群眾。要以“一枝一葉總關情”的愛民之情,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群眾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滿腔熱情地關心群眾、熱愛群眾,把群眾當主人、視群眾為親人,圍繞群眾所思所想所盼,多辦順民意、惠民生的實事好事,最大限度地把人心凝聚到維護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的總目標上。同時,警惕扶貧領域腐敗,抓好作風建設,需要建立治理長效機制。建立舉報追查制度,組織開展明察暗訪,對扶貧領域不正之風,一經舉報,追查到底。
黨員干部只有深入到基層去,到群眾反映強烈的地方去,到困難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到脫貧攻堅任務最艱巨的地方去,幫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才能打響脫貧攻堅最關鍵的一戰,才能將扶貧領域的腐敗關進制度的籠子,將黨中央的民生政策落實到位,才能真正做好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在基層,總能聽到這樣一種說法,上面的政策很好,但一到下面就變了形、走了樣。具體到民生領域,從近年來查處的眾多案例來看,制度設計的漏洞、制度執行的不力、監管機制的缺失,往往是腐敗問題易發多發的現實因素。從違規辦理人情保,到挪用農村救濟款、低保金,再到種糧補貼、農機補貼等惠農資金沒有用在該用的地方,無不暴露相關制度的軟肋及監管機制的軟弱遲鈍,宜賓市“引爆”的農村引水工程水渠腐敗并非個例。筆者所在的農村,便民水泥路四通八達,但質量太差,多數已不“便民”了。隨著國家對民生事業的重視,財政資金大量投放到促進就業、扶貧開發、危房改造等民生工程項目 上,使得民生福祉得以顯著改善。但與此同時,在實施民生工程中,一些貪腐官員借機漁利的貪腐案件,也是層出不窮,并不斷升級、蔓延趨勢,一些民生工程已經 成了腐敗的溫床,窩案、串案不斷,儼然成為某些人手中的搖錢樹,成為“撈錢工程”。究其原因,發展的投入越大,利益的土壤也就越豐厚,加上對權力缺乏約束,致使發展的空間“異變”成了官員尋租的空間,成為利益集團的饕餮,使得政府公信力受到損害。
曾有評論如此形容,目前農村民生工程的腐敗至少有四大特點,一是錢不太多;二是項目多;三是權力集中;四是監管不到位。無疑,這是易出現腐敗,容易引發腐敗高發地的主要原因。因為項目多則腐敗機會多,權力過于集中更容易滋生腐敗。當這四個特點集中在一個領域,必然導致腐敗幾率高。歸為一點,主管部門既承擔管理職能,又承擔部分分配職能,說白了既承擔政策性負擔,又能享受行政性特權,也就是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看來要治理能源系統的腐敗,既需要削權,更得限權。至于給腐敗分子提供了以權謀私的空間。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微腐敗”也可能成為“大禍害”,它損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眾獲得感,揮霍的是基層群眾對黨的信任。一些腐敗分子利用制度漏洞大肆吞噬民生資金資源,是“微腐敗”的常見類型,群眾對此深惡痛絕、反映強烈。在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新形勢下,對這類腐敗現象更應嚴管嚴治,堅決防止一些人打民生資金資源的主意、觸碰百姓的奶酪。
治理頑疾,既需要猛藥,也需要治本良方。正反兩面的經驗告訴我們,針對民生領域的“微腐敗”,查處個案并不是終點,關鍵是舉一反三、查漏補缺,讓各項制度更加完善、更加有效,不斷擠壓腐敗滋生的空間,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環境,從而為民生福祉筑牢制度防線,為群眾利益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