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為社會運作提供了一個框架和規范,保障了社會的穩定和公正。關于某公司管理制度怎么才能寫好?這里分享一些關于某公司管理制度,方便大家學習。
一、實行門衛、教師、中層領導三結合的值班制度。
二、值班教師按時到崗位,有特殊狀況提前做好協調請假手續。
三、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不得擅離崗位,不做私活。
四、值班人員應填寫好值班記錄,并收發好刊雜志及上級文件、來函,有事及時通知校領導及當事人。
五、定時巡視校園,發現危險或其他突發事件及時處理,并通報校領導。
六、加強進出校門檢查,來客進門須履行登記手續,不準外人隨便進出。
七、做好校園門前三包工作。
八、遇到緊急狀況時,應及時撥打110或119。
九、認真接、轉電話,并對重要電話做好記錄,熱情接待來訪人員,妥善處理有關事務,作好值班登記。
十、值班人員遇有緊急、重要事務時,要及時向有關領導請示報告,不得延誤和擅自處理。
十一、值班人員要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交接班時,要詳細交接值班狀況,尤其要把未處理完的事項交待清楚,并在值班簿上登記、簽名。
十二、值班人員要愛護和管理好值班室的各項設備。非值班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值班室。
十三、巡邏期間要盡心盡責,一絲不茍的完成校區治安巡邏任務,確保校園教學的安全,制止和防止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發生。
十四、巡邏時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巡邏路線、時間、目標進行巡查,時刻提高警惕;發現問題及時向帶班領導匯報,并做好巡邏紀錄。
十五、巡邏時如遇違法犯罪行為發生,務必勇于向前,齊心協力,敢于制止。
一、管理宗旨:
以最少的投資、最少的成本,科學的、合法的、切合實際的方式,變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變被動為主動,變落后為領先,創造最大的效益、最大的利潤。
二、管理的層次及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高管到中層,然后從中層再到普通員工的垂直管理模式。每一個員工,上至董事長、下至普通員工,在工作和業務處理活動中必須找準自己的位置,各司其職、各謀其政。按層次、按程序、按規定辦理,禁止違規辦理。
三、管理措施:
(1)公司管理實行逐級分層垂直管理模式。從上到下:實行老總到中層,然后從中層再到普通員工;從下到上:實行普通員工到中層,然后從中層再到老總。在工作中,老總就是老總、中層就是中層、普通員工就是普通員工,各自職責分明,等級森嚴。大家彼此要認清自己和對方的身份,下級必須服從和尊重上級。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但是工作中下級必須服從上級的管理和安排。否則給予犯規者嚴厲的經濟或行政處罰,不能適應公司的管理要求的員工,公司予以待崗或辭退。
(2)大力樹立上級在工作中的權威性,加強實際工作的執行力。在工作中“官大一級壓死人”。下級必須對上級在工作中絕對服從,只有這樣,仿佛軍隊打仗一樣,才能擁有充足的執行力。在工作執行中,上級永遠是對的。只有這樣,上級的工作安排才會不折不扣地得到下級的執行。在工作執行過程,下級對上級有意見、有疑問、有不同看法時,可以保留,可以溝通交流,甚至可以越級申訴,但是在此過程中上級安排的工作仍然必須不折不扣地得到下級的執行,除非安排此項工作的上級對下級發出停止、暫停、延期或調整的指令。因為只有這樣,一項工作從上到下,才會不折不扣地得到逐級落實、圓滿完成。
(3)公司員工從上而下實行逐級問責制。每個員工從公司領取薪水,做好本職工作是應該的。如果某一項工作沒做好、沒做完,那么,執行該項工作的普通員工有義務向他的直接主管匯報和說明具體情況和原因;則由主管領導予以協調解決,主管領導解決不了的,由主管領導上報老總,說明具體情況和原因。如果匯報的情況主管經理置之不理或拖沓不予處理,普通員工有權向總經理反映情況。
(4)公司員工從上而下實行逐級限期完成制。相關工作,先由老總給部門主管限期完成,到期無正當理由未按期完成布置的工作,則處罰相關部門主管。同樣,部門主管把相關工作分解安排給普通員工限期完成,到期無正當理由未按期完成布置的工作,則處罰相關普通員工。如果老總把工作安排給部門主管,部門主管把相關工作沒有分解安排給普通員工限期完成,則處罰部門主管,不處罰普通員工。如果部門主管把相關工作分解安排給普通員工限期完成,到期無正當理由未按期完成布置的工作,則處罰相關普通員工,不處罰部門主管。
(5)公司員工從上而下實行工作管理及工資待遇逐級崗位責任制。任何一個員工任職于某一個工作崗位,那么他就行使該崗位的權力、承擔該崗位的責任、享受該崗位的工資待遇。如果換崗,則根據新崗位行使新崗位的權力、承擔新崗位的責任、享受新崗位的工資待遇,不再享受換崗前原工作崗位的工資待遇。公司不實行論資排輩。
四、管理重點:
公司員工要做到:“三個歸零”。
一、心態歸零:不論自己以前職位多高、權力多大、能力多強,那些都已經屬于過去,我們把它歸零。我們要調整心態,面對現實,從現在開始,從零開始,從現在的工作崗位重新開始。
二、貢獻歸零:不論自己以前對公司有多大貢獻、有多大付出、有多大成績,那些都已經屬于過去,我們把它歸零。我們重要的是從現在開始,從零開始,把現在的工作做好。
三、過失歸零:不論自己以前對公司造成多大損失、有多大失誤、有多大過錯,那些都已經屬于過去,我們把它歸零。放下思想包袱,從現在開始,從零開始,把現在的工作做合格。
第一條員工晉升的基本原則及條件
1、符合公司及部門發展的實際需求。
2、晉升員工自身素質達到公司及部門考核要求。
3、晉升方向與個人職業生涯規劃方向一致。
4、晉升員工通過人事行政部的晉升考核。
第二條人事審批權限
1、部門主管層以上級別的員工晉升由執行委員會審核,總經理任命。
2、部門主管層以下級別的員工晉升由部門管理人員審核,人力資源部任命,總經理簽批。
第三條晉升管理流程
1、員工晉升申報
1.1.由員工所在部門管理者對準備晉升員工的工作表現、業績、各方面的能力進行日常觀察,并根據部門年度經營計劃、部門年度人力資源發展規劃以及階段性業務發展對管理人員的需求,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員工晉升申請表”。
1.2.員工晉升申報到正式任命期間,各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在部門內部宣布該員工代理相應職位,并向其明確崗位職責要求和具體工作內容要求。在人力資源部未正式發布任命之前,員工晉升后對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維持晉升前水平不變。
1.3.人力資源部依據各部門報審材料對準備晉升員工進行考核和審核,審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并于15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評估報告,反饋給相關部門。
2、組織晉升考核評估工作
2.1.晉升考核評估工作原則
2.1.1.充分尊重原則
人力資源部將充分尊重各部門用人需求,支持和配合完成晉升員工全面素質考核工作。
2.1.2.充分負責原則
本著對公司、部門、員工本人充分負責的工作原則,對晉升員工進行全方位(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核評估。
2.1.3.充分建議原則
針對極個別不符合條件,有重大素質隱患,不適合公司、部門發展的人員,人力資源部將向相應部門或執行委員會建議暫緩晉升。
2.2.晉升考核評估工作流程
2.2.1.人力資源部針對各部門上報的審核材料中員工基本資料部分與人事庫進行核實,對不符的情況與晉升員工本人進行核對。
2.2.2.對晉升員工進行全面(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核評估。
2.2.3.評估采用面談、問卷調查及公示證集意見評定等方式進行。
2.2.4.人力資源部績效評估組最終根據以上記錄及評定出具考核評估意見報告,報送執行委員會或部門管理會議審核。
2.2.5.部門主管以上級別員工的晉升,由執行委會員收到人力資源部提交的該員工考核材料的五個工作日內給出審核結果,公司總經理簽署審批意見。
2.2.6.部門主管以下級別員工的晉升,由本部門依據人力資源部審核材料于五個工作日內給出審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主管審批意見,總經理簽批。
3、員工晉升任命
3.1.人力資源部根據所有審批意見編制人事任命公告。
3.2.任命公告將采用以下兩種方式進行。
3.2.1.部門內部公告欄公告書或部門員工大會公布。
3.2.2.公司內部公告欄公告書或公司員工大會公布。
第四條注意事項
1、各部門統一按照以上要求完成管理人員的晉升和晉升工作。
2、特例需由人力資源部上報執行委員會,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執行。
3、所以晉升/晉級人員必須通過人力資源部晉級評估后方可任命。
4、日常考核由被提名人的直接經理負責,人力資源部有監督、考核的權利和義務。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解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物流信息有限公司章程》,結合公司實際,為進一步明確董事會、董事、股東、聯盟單位和合作伙伴的權力、義務和利益關系,使公司朝著持續、穩定、健康的方向發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總經理按照管理制度對公司進行管理。股東、公司員工、聯盟伙伴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公司管理機構的設置
第三條公司常設管理機構是董事會和經營管理部門。公司董事會每年定期按時召開,上、下半年各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制定由公司管理機構提出的年度工作計劃、總結。監督和審查工作進度,解決公司重大發展問題。董事因故不能參加董事會時,應說明情況,履行請假手續。
第四條公司董事應帶頭遵守公司章程,執行董事會決議,如有失職和違法違紀行為,按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條由董事會確定的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應嚴格履行股東大會和董事會賦予的神圣職責,如工作失職或違法違紀,由董事會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章公司經營管理機構
第六條公司設立經營管理機構,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公司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通過,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公司根據情況設立辦公室、財務部、技術部、市場部、增值業務部、公共關系部等。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通過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6、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公司工作人員工作守則
第七條工作人員要牢固樹立為股東和聯盟伙伴服務的觀念,全心全意為股東、加盟伙伴服務,不給股東和聯盟伙伴增麻煩、添負擔。
第八條公司工作人員到股東、聯盟伙伴處不準搞吃、拿、卡、要,如有違犯,股東、聯盟伙伴有權拒絕并可舉報到公司,對違紀工作人員,公司將給予紀律處分。
第九條公司工作人員要努力學習,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嚴格按公司章程、制度辦事。講究工作方法,保守公司秘密,不該講的話不講,不該做的事不做,維護全體股東及聯盟伙伴利益,提高工作效率,為公司節約開支。
第十條公司工作人員因公到股東或聯盟伙伴處,費用由公司支付,如應股東或聯盟伙伴邀請前往,則費用由邀請者負責。
第十一條工作人員因公需應酬,要報告總經理批準。否則,不予報銷。
第五章公司開支管理
第十二條公司管理人員應本著開源節流、量入為出的原則,為公司及股東著想,努力增加收入,降低費用,節約開支。
1、公司董事開會,每人每天費用150元,其中餐費50元/人.天,住宿100元/人.天,來往乘火車,乘坐比火車標準高的交通工具,需經董事長批準。
2、公司因公邀請股東來公司研究工作的,由公司負責其食宿與交通費用,食宿標準與董事開會相同。
3、股東本人要求來公司辦事的,其本人及隨行人員費用自理。
4、公司來客戶要嚴格控制招待費用,超出公司規定的,誰支出誰個人負責,公司不予報銷。
5、公司工作人員出差,實行費用包干,超出部分自負。
第六章公司網站后臺管理權限
第十三條各地、市、縣代理網站后臺的開啟,由市場部提請書面報告,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開啟。
第十四條股東和聯盟單位管理后臺的關閉,必須由市場部作市場報告并提前15天通知當事人,由董事會研究決定,董事長簽字批準后,交由市場部執行。
第七章公司
第十五條公司全體工作人員、股東及聯盟伙伴應保守公司機密,如故意向競爭對手提供本公司機密,一經發現,按相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六條公司不能越級以各種借口通過一點通客戶端界面上發布,宣傳公司的各項業務、公告宣傳工作。
第八章監事會工作
第十七條公司監事要切實履行職責,向股東負責,及時向股東報告公司情況。監事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提前委托他人行使職責。
第九章股東、聯盟伙伴行為準則
第十八條股東、聯盟伙伴要嚴格遵守公司章程,履行有關義務,對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公司有義務通知其限期改正。
第十九條對違反公司章程與其它網站合作或拒絕信息聯網合作的股東和聯盟伙伴,市場部應先做好回歸工作;對拒不合作者,公司有權對其進行處罰,其經營的市場由公司市場部做好手續后,另安排其它單位或個人合作經營;如若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公司可以通過法院起訴,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對拒絕執行者,公司可建議法院強制執行拍賣其股份,取消其股東資格。
第二十條遵守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不得跨地區經營侵害其他股東和聯盟伙伴利益。如有侵害,其他股東和聯盟單位或個人可向公司舉報,公司核實后,對被侵害的單位賠償的標準按5000元/戶執行,如果拒絕賠償則關閉后臺、取消經營資格。
第二十一條股東有義務維護公司利益,維護公司的統一和團結,有事情要通過組織解決,不得向公司和全體股東提供虛假情況,制造混亂和恐慌。如有上述行為,公司應立即加以制止和解決,解決不成時應立即向董事會提出,董事會應在一周內做出解決方案,供公司實施。
第二十二條為了維護全體股東的利益,保證"國網公司"正常有序的發展,對"跑馬圈地"(只要地區而不能很好發展用戶)的現象要堅決取締,無論是股東或聯盟伙伴,提出某地區有"跑馬圈地"的現象,由公司派員前往調查了解情況,上報公司董事會,由董事會決定具體經營方案。在每年的股東大會上向全體股東匯報。
第二十三條股東、聯盟伙伴發展網員后有責任和義務按規定及時交納全國物流信息網運營費用,對不交運營費用的股東,由市場部通知其在一個月內補交,超過一個月仍不交者,視為放棄所轄地區市場經營權,公司依法保留其股東資格,但所轄地區市場將由市場部另安排經營者經營。
第十章股東權益
第二十四條公司依法保護股東利益,使其投資增值,同時股東應依法履行其應承擔的責任與義務。公司網站后臺將設董事會信箱,供股東反映情況用。
第二十五條股東利益受到侵害時,應按下列程序處理:向侵害者提出警告,同時向公司提出申訴,公司接到申訴后做好回復手續并立刻做好調查核實,在三日內做好糾正工作;
第二十六條公司如因決策失誤或違反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給股東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股東可以通過法院起訴,要求公司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一章公司行政管理
第二十七條公司應就信息被盜用,資源被竊或被轉發信息等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和聲明,并做好原始記錄,包括拍照、錄像、公證等。
第二十八條行政辦公室負責公司的行政事務,對全公司的備品進行分配、保管、登記造冊,一年檢查兩次,要做到帳物相符,如有差錯,由當事人負經濟責任;行政辦公室負責公司的考勤,嚴格執行考勤制度,一視同仁,月末提交考勤報表,對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等分別按規定執行,如報表不實,對責任人予以不實工資的五倍罰款。
第十二章公司財務管理
第二十九條財務工作是公司經營活動重要環節,財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財務工作制度,認真執行《會計法》,對本公司的經營活動負責核算,監督控制,要做好財務分析,并在年初提出預算方案,年終決算書面報告。
第三十條財會人員要認真制定年度管理費用使用計劃。制定收入回款計劃,確保資金周轉。
第三十一條做好固定資產的基礎管理工作,定期組織物資稽核,每半年和年終各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對盤點中出現的問題經總經理批準后,做好帳務處理。
第三十二條要加強支票的管理,準確掌握銀行存款金額,嚴禁簽發空頭支票,否則由此產生的罰款由會計個人負責。
第三十三條清算內外部經濟往來事宜,核實清理債權債務,對應收、應付款項要及時催收,清債。及時向主管領導反映存在的問題,否則,因此產生長期積壓,呆死帳等經濟損失由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做好股東股金的登記造冊,由財會設專人管理,按照章程規定,制定股東年終分紅方案。
第三十五條會計要做到財務手續健全,帳目清楚,做到日清月結,票帳相符,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完整性。會計報表及會計資料真實、準確,按時上報。
第三十六條按規定及時上繳各種稅費。
第三十七條公司財務要按章程規定接受監事會和股東的監督、查詢,實行財務民主。
第三十八條嚴格執行收支款制度,庫存現金不準超銀行規定限額。
第三十九條出納員現金出現差錯,丟失完全由自己賠償。
第四十條公司所有日常開支,由總經理與股東代表副總經理共同簽字后,方可執行。
第四十一條公司重大開支與投資必須經董事會和股東大會討論決定通過后,方可實施。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管理制度自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實行。
第四十三條本管理制度解釋權歸董事會。
第四十四條本管理制度如有修改和補充需經股東大會通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公司與投資者和潛在投資者(以下合稱“投資者”)之間的信息溝通,切實建立公司與投資者(特別是社會公眾投資者)的良好溝通平臺,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社會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形成公司與投資者之間長期、穩定、和諧的良性互動關系,提升公司的誠信度、核心競爭能力和持續發展能力,實現公司價值最大化和股東利益最大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投資者關系管理是指公司通過充分的信息披露與交流,并運用金融和市場營銷等手段加強與投資者及潛在投資者之間的溝通,增進投資者對公司的了解和認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實現公司整體利益最大化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戰略管理行為。
第三條、公司開展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應體現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平等對待全體投資者,保障所有投資者享有知情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第四條、投資者關系管理的目的
(一)形成公司與投資者雙向溝通渠道和有效機制,促進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良性關系,增進投資者對公司的進一步了解和熟悉,并獲得認同與支持。
(二)建立穩定和優質的投資者基礎,獲得長期的市場支持。
(三)形成服務投資者、尊重投資者的投資服務理念。
(四)促進公司整體利益最大化和股東利益最大化并有機統一的投資理念。
(五)通過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斷完善公司治理。
第五條、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基本原則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則。除強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動披露投資者關心的其他相關信息。
(二)合規披露信息原則。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證券監管部門、深圳證券交易所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規定,保證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在開展投資者關系工作時應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內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現泄密的情形,公司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予以披露。
(三)投資者機會均等原則。公司應公平對待公司的所有股東及潛在投資者,避免進行選擇性信息披露。
(四)誠實守信原則。公司的投資者關系工作應客觀、真實和準確,避免過度宣傳和誤導。
(五)高效低耗原則。選擇投資者關系工作方式時,公司應充分考慮提高溝通效率,降低溝通成本。
(六)互動溝通原則。公司應主動聽取投資者的意見、建議,實現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雙向溝通,形成良性互動。
第六條、公司開展投資者關系活動時應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內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發泄密及導致相關的內幕交易。除非得到明確授權并經過培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應避免在投資者關系活動中代表公司發言。
第二章、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內容和方式
第七條、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工作對象:
(一)投資者(包括在冊和潛在投資者)。
(二)證券分析師及行業分析師。
(三)財經媒體及行業媒體等傳播媒介。
(四)投資者關系顧問。
(五)證券監管機構等相關政府部門。
(六)其他相關個人和機構。
第八條、在遵循公開信息披露原則的前提下,及時向投資者披露影響其決策的相關信息,投資者關系管理中公司與投資者溝通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公司的發展戰略,包括公司的發展方向、發展規劃、競爭戰略、市場戰略和經營方針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說明,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公告和年度報告說明會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經營管理信息,包括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新產品或新技術的研究開發、經營業績、股利分配、管理模式及變化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項,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資及其變化、資產重組、收購兼并、對外合作、對外擔保、重大合同、關聯交易、重大訴訟或仲裁、管理層變動以及大股東變化等信息。
(五)企業經營管理理念和企業文化建設。
(六)公司的其他相關信息。
第九條、公司與投資者的溝通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公告。
(二)年度報告說明會。
(三)股東大會。
(四)公司網站。
(五)分析師會議和說明會。
(六)一對一溝通。
(七)郵寄資料。
(八)電話咨詢。
(九)廣告、宣傳單或者其他宣傳材料。
(十)媒體采訪和報道。
(十一)現場參觀。
(十二)其他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的方式。
公司應盡可能通過多種方式與投資者及時、深入和廣泛地溝通,并應特別注意使用互聯網絡提高溝通的效率,降低溝通的成本。
第十條、根據法律、法規和《全國中小企業股權轉讓系統業務規則》的有關規定,公司應披露的信息必須第一時間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網站上公布,如有必要,也可在證監會指定的報刊上進行信息披露。公司在其他公共傳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報紙和指定網站,不得以新聞發布或答記者問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應明確區分宣傳廣告與媒體的報道,不應以宣傳廣告材料以及有償手段影響媒體的客觀獨立報道。公司應及時關注媒體的宣傳報道,必要時可適當回應。
第十一條、公司應豐富和及時更新公司網站的內容,并將歷史信息與當前信息以顯著標識加以區分。可將新聞發布、公司概況、經營產品或服務情況、法定信息披露資料、投資者關系聯系方法、專題文章、行政人員演說、股票行情等投資者關心的相關信息放置于公司網站。
第十二條、公司應努力為中小股東參加股東大會創造條件,充分考慮召開的時間和地點以便于股東參加。
第十三條、公司應盡可能通過多種方式與投資者及時、深入和廣泛溝通。
第三章、投資者關系管理的組織與實施
第十四條、投資者關系管理事務的第一負責人是公司董事長。公司董事會是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的決策機構,負責制定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制度,并負責檢查核查投資者關系管理事務的落實、運行情況。
第十五條、董事會秘書為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事務的負責人。公司投資證券部是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由董事會秘書領導,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運作和管理、經營狀況、發展戰略等情況下,負責策劃、安排和組織各類投資者關系管理活動和日常事務。從事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員工須具備以下素質:
(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況。
(二)具有良好的知識結構和業務素質,熟悉公司治理、財務、會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證券市場運作機制。
(三)具有良好的溝通和協調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誠實信用。
(五)準確掌握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內容及程序等。
經董事長授權,董事會秘書根據需要可以聘請專業的投資者關系工作機構協助公司實施投資者關系工作。
第十六條、投資者關系管理部門包括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信息溝通:根據法律、法規、《全國中小企業股權轉讓系統業務規則》的要求和投資者關系管理的相關規定,及時、準確地進行信息披露;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通過舉行分析師說明會及路演等活動,與投資者進行溝通;通過電話、電子郵件、傳真、接待來訪等方式回答投資者的咨詢。
(二)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季度報告的編制、印制和郵送工作。
(三)籌備會議:籌備年度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準備會議材料。
(四)分析研究。統計分析投資者和潛在投資者的數量、構成及變動情況;持續關注投資者及媒體的意見、建議和報道等各類信息并及時反饋給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
(五)溝通與聯絡。整合投資者所需信息并予以發布;舉辦分析師說明會等會議及路演活動,接受分析師、投資者和媒體的咨詢;接待投資者來訪,與機構投資者及中小投資者保持經常聯絡,提高投資者對公司的參與度。
(六)公共關系。建立并維護與證券交易所、行業協會、媒體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關機構之間良好的公共關系;在涉訟、重大重組、關鍵人員的變動、股票交易異動以及經營環境重大變動等重大事項發生后配合公司相關部門提出并實施有效處理方案,積極維護公司的公共形象。
(七)媒體合作:加強與財經媒體的合作關系,安排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重要人員的采訪報道。
(八)網絡信息平臺建設:在公司網站中設立投資者關系管理專欄,在網上披露公司信息,方便投資者查詢。
(九)危機處理:在訴訟、仲裁、重大重組、關鍵人員的變動、盈利大幅度波動、股票交易異動、自然災害等危機發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處理方案。
(十)有利于改善投資者關系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條、公司設置專線投資者咨詢電話、傳真電話,確保與投資者之間的溝通暢通,并責成專人接聽,回答投資者對公司經營情況的咨詢。當公司投資者咨詢電話變更時應及時公告變更后的咨詢電話。
第十八條、對于上門來訪的投資者,公司投資證券部派專人負責接待。接待來訪者前應請來訪者配合做好投資者和來訪者的檔案記錄,并請來訪者簽署相關承諾書,建立規范化的投資者來訪檔案。
第十九條、公司業務方面的媒體宣傳與推介,公司相關業務部門提供樣稿,并經董事會秘書審核后方能對外發布。
第二十條、主動來到公司進行采訪報道的媒體應提前將采訪計劃報董事會秘書審核確定后方可接受采訪,擬報道的文字資料應送董事會秘書審核后方可公開對外宣傳。
第二十一條、在公共關系維護方面,公司應與證券監管部門、全國中小企業股權轉讓系統公司等相關部門建立良好的溝通關系,及時解決證券監管部門、全國中小企業股權轉讓系統公司關注的問題,并將相關意見傳達至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并爭取與其它掛牌公司建立良好的交流合作平臺。
風險提示: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于商業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秘密采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便于舉證,有利于企業借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第二十二條、在不影響生產經營和泄露商業機密的前提下,公司的其他職能部門、子公司及公司全體員工有義務協助董事會秘書及相關職能部門進行相關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條、公司出資委托分析師或其他獨立機構發表投資價值分析報告的,刊登該投資價值分析報告時應在顯著位置注明“本報告受公司委托完成”的字樣。
第二十四條、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披露后10日內舉行年度報告說明會,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獨立董事(至少1名)、董事會秘書、保薦代表人應出席說明會,會議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所處行業的狀況、發展前景、存在的風險。
(二)公司發展戰略、生產經營、募集資金使用、新產品和新技術開發。
(三)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及其變化趨勢。
(四)公司在業務、市場營銷、技術、財務、募集資金投向及發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難、障礙或有損失。
(五)投資者關心的其他問題。
公司應至少提前__個交易日發布召開年度報告說明會的通知,公告內容包括日期及時間、召開方式(現場/網絡)、召開地點或網址、公司出席人員名單等。
第二十五條、公司應以適當形式對公司員工特別是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部門負責人和公司控股子公司負責人進行投資者關系管理相關知識的培訓,在開展重大的投資者關系促進活動時,還應舉行專門的培訓活動。
第二十六條、公司進行投資者關系活動應建立完備的檔案制度,投資者關系活動檔案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投資者關系活動參與人員、時間、地點。
(二)投資者關系活動中談論的內容。
(三)未公開重大信息泄密的處理過程及責任承擔(如有)。
(四)其他內容。
第二十七條、在進行業績說明會、分析師會議、路演前,公司應事先確定提問可回答范圍。若回答的問題涉及未公開重大信息,或者回答的問題可以推理出未公開重大信息的(弘仁投資),公司應拒絕回答,不得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
第二十八條、公司在定期報告披露前三十日內就盡量避免進行投資者關系活動,防止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
第二十九條、公司在投資者關系活動中一旦以任何方式發布了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則規定應披露的重大信息,應及時向全國中小企業股權轉讓系統公司報告,并在下一個交易日開市前進行正式披露。
第三十條、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發生下列情形時,應及時向投資者公開致歉:
(一)公司或其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全國中小企業股權轉讓系統公司公開譴責的。
(二)經全國中小企業股權轉讓系統公司考評信息披露不合格的。
(三)其他情形。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修訂和解釋。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實施。
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第一條會議室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公司會議室包括大會議室、小會議室。
第二條各部門根據工作的需要確定相應的會議,提前一天到辦公室申請使用會議室,并登記。
第三條會議室內的設備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如麥克風、音響、空調等,辦公室負責設備調試。
第四條會議期間損壞設備,須由相關部門或當事人按原價賠償;
第五條會議必須要有紀錄,重要會議必須會簽確認。
第六條做好會議的.貫徹執行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落實、有檢查。
第七條公司重要會議、年度總結大會等,不得無故缺席、遲到,不能到會者,需提前向分管副總、總經理請假。
第八條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應將手機設置在無聲或振動狀態下。
第九條開會人員應注意保持會議室衛生清潔,會后打掃衛生,關好門窗、空調,整理好會場后,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為規范樓宇鑰匙及其他鑰匙的移交、借用和保管手續,確保鑰匙的管理有章可循,特定本規定。
第一條:本管理規定適于物業部門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的鑰匙包過物業部門所有接管的鑰匙
1、物業相關人員對所有接管的鑰匙進行詳細核對,對鑰匙不全、有問題的概不接管。
2、所有接管的鑰匙,必須交給鑰匙管理員進行審核、保管。
第三條:鑰匙管理規定
1、鑰匙管理有行政助理負責,物業部門所有鑰匙必須統一放在鑰匙制定地點。
2、鑰匙統一放在“鑰匙箱”,并注明鑰匙使用位置,便于查找與管理。
3、不定期對鑰匙進行檢查,檢查時發現問題及時匯報有關領導進行安排處理。
4、對已經換掉鎖的鑰匙及時進行更改,做好詳細登記。
5、在管鑰匙要有詳細的清單,并建立檔案。
6、租戶、業主需要物業保管鑰匙,租戶、業主必須簽訂《鑰匙保管協議》,拒簽協議物業概不接管。
第四條:鑰匙借用管理規定
1、任何借用鑰匙必須按照《鑰匙借用流程》進行辦理。
2、借用鑰匙雙方(保管人、使用人)必須在《鑰匙借用登記表》上面詳細登記(包括簽名、數量、用途、借用日期、歸還日期)。
3、當天借出的鑰匙必須當日歸還,當日沒有歸還鑰匙追究保管人責任。
4、借出鑰匙必須有相關人員陪同開門,對場地的物品進行交接,進場、撤場必須做好交接記錄,抽查時沒有做交接記錄的,發現問題有當班人負責。
5、借出鑰匙使用場地,發現問題,及時匯報,沒有及時匯報出現問題,追究相關人責任。
以上管理規定請所有外借、使用鑰匙人員嚴格執行,使用期間出現問題,根據問題嚴重性,追究相關人責任。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服務規范
1、儀表:公司職員工應儀表整潔、大方;
2、微笑服務: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釋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用語: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4、現場接待: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電話接聽: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占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嚴禁使用公司電話打工作以外電話。
二.辦公秩序
1、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吃零食、大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職員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時間結束后做好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產品整齊,桌面清潔;
3、發現辦公設備(包括通訊、照明、影音、電腦、建筑等)損壞或發生故障時,員工應立即向辦公室報修,以便及時解決問題。
4、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5、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6、每周六上午開例會,9點開始;例會主要是對上周工作內容的總結、下周工作的計劃;工作相關內容的培訓(特殊情況可延續到下周一),下午公司大掃除。
7、每月底上交本月工作總結及下月工作計劃表;
8、每個季度進行季度考評(方式待定)。
三、倉庫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的倉庫管理程序,促進倉庫各項工作科學、高效、有序的運作,加強對成品模具、物料存放及出入庫安全,提高物料的有效利用率,合理控制費用的支出,保障公司生產物料及時供應及成品銷售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詳細闡明了公司倉庫管理職責及成品、物資出入庫管理程序。適用于工具、輔料有限公司成品、物資出入庫管理制度。
二、產品入庫有關制度:
1、產品嚴格按照相關部門所開單據驗收合格后,方可及時入庫。
2、倉管應認真清點所要入庫產品的數量,憑入庫清單并檢查好產品的規格、質量,做到數量、品種準確無誤,質量完好,配套齊全,并在接收單上簽字。
3、產品進庫,倉管和采購員現場交接接收,必須按采購部或生產部門申請所購產品條款內容、產品質量標準,對產品進行檢查驗收,做好入庫登記,并保留入庫清單表。
4、產品入庫,要按照不同的材質、規格、功能和要求,分類、分別儲存。
5、產品數量準確、價格不串。做到帳、卡、物、金額相符合。
6、倉庫經常開窗通風,保持庫室內整潔。
三、產品出庫有關規定:
說明:
1、倉庫產品出庫必須由銷售憑銷售訂單并簽字方予以出庫;
2、保證產品的質量、數量。
目的:
1、嚴格控制產品的質量,數量。保證發貨信息的準確性。
2、厲行節約,杜絕浪費。
(一)產品出庫,倉管人員要做好記錄,領用人憑出庫單并有其主管簽字方可領輔料。倉管員做到無票據不予發放輔料或產品。
(二)產品出庫實行“先進先出、推陳出新”的原則,做到保管條件差的先出,包裝簡易的先出,易變質的先出。訂單急的除外。如鎂制品、銅制品等表面因潮濕長霉。
(三)倉管員要做好出庫登記,并每月結賬前向財務部門提供出入庫報告,以供參考。對于賬物不實的情況,倉管按原價賠償。
(四)倉庫為公司重地,倉庫禁止吸煙,嚴禁攜帶易燃與易爆品。
(五)倉管員每月底進行清點盤貨,發現貨物不足時,應及時補充。
四.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經理同意。
2、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
3、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須寫請假條報經理批準,并扣除請假期間基本工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事情緊急的需電話聯系經理批準,事畢回公司補寫請假條。
4、上班時間開始后10分鐘至6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6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6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6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5、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上網聊天、玩游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五.保密制度
第一條目的
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招聘錄用管理人員,目的是選聘更好的管理人才。
第二條考試方法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種。筆試之后,合格者才有資格參加面試。面試前,需要應試者提交求職申請和應聘管理人員申請。
第三條任職調查和體檢
是否正式聘用,還要經對應聘者以往任職情況調查和體檢后決定。任職調查根據另項規定進行。體檢由企業指定醫院代為負責。
第四條考試時間
筆試兩小時,面試兩小時。
各考試方式的考試總時間原則上應為4小時以上,以附帶考查應聘者的毅力和韌性。
第五條筆試內容
因各部門具體管理對象不同,筆試內容應有所側重。一般以下五個方面:
(一)應聘部門所需的專業知識;
(二)應聘部門所需的具體業務能力;
(三)領導能力和協調能力;
(四)對企業經營方針和戰略的理解;
(五)職業素質和職業意識。
第六條面試內容
面試考核的主要內容主要是管理風險、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和個人形象等。
第七條錄用決策
在參考筆試和面試成績的基礎上,最終的錄用提議應由用人部門主管提出,報總經理核準后決定錄用。
一、公司管理制度具有規范性,而且只有具有一定的規范性才能發揮企業管理制度的作用。
1、企業管理制度本身就是一種規范。
企業管理制度是企業員工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共同須遵守的規定和準則的總稱,企業管理制度的表現形式或組成包括企業組織機構設計、職能部門劃分及職能分工、崗位工作說明,專業管理制度、工作或流程、管理表單等管理制度類文件。企業因為生存和發展需要而制定這些系統性、專業性相統一的規定和準則,就是要求員工在職務行為中按照企業經營、生產、管理相關的規范與規則來統一行動、工作,如果沒有統一的規范性的企業管理制度,企業就不可能在企業管理制度體系正常運行下,實現企業的發展戰略。
2、一個具體的專業性的企業管理制度一般是由一些與此專業或職能方面的規范性的標準、流程或程序、規則性的控制、檢查、獎懲等因素組合而成的,在很多場合或環境里,規則=規范+程序。從一個具體的企業管理制度的內涵及其表現形式來講:企業管理制度主要由編制企業管理制度的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管理制度的實施程序、管理制度的編制形成過程、管理制度與其他制度之間的關系等因素組成的,其中屬于規范性的因素有:管理制度中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管理制度的構成等;屬于規則性的因素有:構成管理制度實施過程的&39;環節、管理制度實施的具體程序、控制管理制度實現或達成期望目標的方法及程序;形成管理制度的過程,完善或修訂管理制度的過程,管理制度生效的時間、與其他管理制度之間的關系。
3、規范實施企業管理制度是需要規范性的環境或條件的:
第一,編制的制度是規范的,符合企業管理科學原理和企業行為涉及到的每一個事物的發展規律或規則的;
第二,實施規范性的制度全過程是規范的,而且是全員的整體職務行為或工作程序是規范的;只有這樣,企業管理制度體系的整體運作才有可能是規范的,否則將導致管理制度的實施結果呈現不規范的狀態。
二、企業管理制度的規范性是在穩定和動態變化相統一的過程中呈現的。
企業管理制度的規范性是要求企業管理制度呈穩定和動態的統一的,長年一成不變的規范不一定是適應的規范,經常變化的規范也無一定是好規范,應該根據企業發展的需要而實現相對的穩定和動態的變化。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企業管理制度應是具有相應的穩定周期與動態的時期,這種穩定周期與動態時期是受企業的行業性質、產業特征、企業人員素質、企業環境、企業家的個人因素等相關因素綜合影響的。企業應該依據這些影響因素的變化,控制和調節的企業管理制度的穩定性與動態性。導致規范性的企業管理制度動態變化時的因素一般有三種情況:
企業經營環境、經營產品、經營范圍、全員素質等是要經常發生變化的,這些因素的變化相應會引發組織結構、職能部門、崗位及其員工隊伍、技能的變化,繼而會導致使用、執行原有的企業管理制度中規范、規則的主體發生變化,企業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規范、規則因素必然須因執行主題的變化而相應改變或進行修改、完善。
企業管理制度執行本身就具有強制性的特征。沒有過硬的強化手段,有些剛建立的企業管理制度就是一紙空文。一般地講,制度的制定,來自于基層,也適應于基層,為基層服務。因此,建立持久的強化執行方案是完成管理制度最有效的方法。當一種企業管理制度,經過一定階段強化執行后,它就逐漸形成了一種習慣,甚至可以成為一種好的企業傳統發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