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制定和實施也能夠促進人類文明的發展,推動社會的進步。怎樣才能寫好好的公司管理制度有哪些?這里給大家提供好的公司管理制度有哪些,方便大家學習。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行為,保障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律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公司章程范本。
第二條公司名稱:寧夏廣軟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條公司住所:銀川市民族南街184號
第四條公司由王濤郭軍儉霍禮鈴共同投資組建。
第五條公司依法在銀川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公司經營期限為10年。
第六條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七條公司堅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關的監督。
第八條公司宗旨:自主創新、專注務實,服務社會
第九條本公司章程范本對公司、股東、執行董事、監事、經理均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本公司章程范本經全體股東討論通過,在公司注冊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十一條本公司經營范圍:計算機系統集成,通訊工程,安防工程。
第十二條本公司注冊資本為貳佰萬元人民幣。
第三章股東的姓名
王濤郭軍儉霍禮鈴
第四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股東享有的權利
1、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有選舉和被選舉執行董事、監事權;
3、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權;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5、依法轉讓出資優先購買公司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6、優先認購公司新增的注冊資本;
7、公司終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第十五條股東負有的義務
1、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2、辦理公司注冊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遵守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六條本公司股東出資情況如下:
股東甲:王濤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67萬元整,占注冊資本的34%。
股東乙:郭軍儉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66人民幣萬元整,占注冊資本的33%。
股東丙:霍禮鈴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66人民幣萬元整,占注冊資本的33%
第五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七條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其出資,不需要股東會同意。
第十八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
1、須要有過半數以上并具有表決權的股東同意;
2、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若不購買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3、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九條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5、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的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兼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條股東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定期會議應當每年召開一次,當公司出現重大問題時,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一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要,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紀要上簽名。
第二十二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5、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執行董事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公司章程范本中公司設經理,經股東會同意可由執行董事兼任。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有關負責管理人員。
第二十六條公司設立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七條監事任期每屆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監事行使以下職權:
2、當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的會議管理,提高公司總體決策管理能力和辦事效率,更好地協調工作為會議的后續工作的執行、追蹤提供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中層干部會議(包括周例會、月度、季度、年度會議等)部門內部會議(包括部門例會)專題會議(公司有關生產、經營、質量、安全、設備、技改、等方面的會議)公司會議(包括公司全體參加)
三、會議紀要的定義:
對工作會議中的主要內容尤其是重大事項、會議結果、相關的解決辦法和行動計劃進行概括記錄。
四、會議名稱規定:
內部會議(包含部門例會):部門加日期,如品管部為品管部__0510
跨部門會議:會議主題加日期
五、具體管理規定
1.會議紀要記錄要求:
1)所有會議均需做會議紀要,以方便相關信息的查詢和后續工作的追蹤、落實;
2)會議紀要需如實記錄,對內容進行概括、總結,分類別或分項目記錄;
3)會議紀要中包含(但不僅限于)如下內容:會議的`主要內容及議題,會議討論或決定的重大事項、會議決定的行動計劃或改進措施。(具體格式詳見附件一)
2.會議紀要整理:
1)公司會議、中層干部會議紀要由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進行整理;
2)各部門指定專人記錄部門內部會議;
3)其他會議紀要由會議發起人指定專人進行整理;
3.會議紀要的發放及工作追蹤:
1)會議紀要整理和印發應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根據工作需要發給所有會議相關人員;
2)會議紀要中涉及的行動計劃及重要工作的追蹤由會議發起人安排專人進行追蹤、落實,公司會議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追蹤、落實;
4.抄報、存檔、保管:
1)各類會議資料必須存檔:公司會議紀要由行政人事部存檔;跨部門會議紀要由發起部門存檔;部門內部會議本部門負責人制定專人進行存檔保管;
2)所有會議紀要電子版需在1個工作日內抄報一份給總經理及行政人事部;
六、會議紀律和要求:
1.會議開始前必須由本人簽到,如不能到會應向會議主持人履行請假手續。
2.不允許遲到、早退,中間有急事需離開會場應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3.會議期間應將移動通訊工具關機或置于振動位置,如遇緊急事情應到會場外接聽。
4.會議紀要發放、抄送未在規定時間完成,扣相關人員績效考核5分。
七、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增強公司依法管理的規范性和派遣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給用工單位提供優質、高效的人力資源專業服務,維護用工單位、派遣員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國家及我省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
第三條公司、用工單位和派遣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39;約定。派遣員工應遵守公司及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第四條處理違紀派遣員工,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積極疏導”原則,實事求是,依法依規處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條一般情況下,用工單位自行負責招聘及面試,確定符合條件派遣員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員工名單,由公司辦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保等相關手續。
第六條如用工單位需要,可書面委托公司進行招聘,原則上用工單位須派人參加面試,面試合格,由用工單位確定錄用派遣員工名單,公司辦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保等相關手續。
第七條如用工單位全權委托公司進行派遣員工招聘,將參照第六條的辦法執行,并另外支付相應的招聘服務費用。
(三)勞動合同
第八條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應經用工單位確認,用工單位應遵守《勞務派遣合作協議》約定,告知派遣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勞務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條簽訂或續訂勞動合同時,用工單位應開具《簽訂/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函》給派遣員工,派遣員工持《簽訂/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函》于5個工作日內到公司前臺辦理簽訂手續。
一、資金管理
1、財務部設存款出納和現金出納各一人。存款出納跑銀行,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現金出納負責收付現金,登記現金日記帳,兼管充飯卡。
2、食堂需用的款項,由存款出納打入以公司董事長名義開設的銀行借記卡。該卡由食堂管理員保管使用,并列入移交。
二、用餐管理
(一)員工刷卡用餐
每月定期由現金出納根據批準的伙食補助發放表,在飯卡系統為每位員工充入伙食補助,再由存款出納付給食堂管理員所持銀行卡(每月分2-3次付給)。飯卡中金額不足時員工向現金出納繳現金補充。
(二)對外招待憑通知單用餐
負責接待的部門填寫接待用餐通知單(重點:接待標準),總經辦經理簽批,食堂管理員填寫用餐內容,食堂提供服務。用餐后,食堂管理員計算金額,接待部門負責人審核、總經辦經理核準。
三、公司帳核算辦法
1、食堂管理員借款(備用金),在“其他應收款-食堂管理員姓名”科目核算。
(1)首次借備用金[出帳依據:借款單、銀行付款回單],
借:其他應收款-食堂管理員姓名
貸:銀行存款
(2)食堂管理員報銷購買食材、燃料、低值易耗品、固定資產等費用時,補足備用金(詳見下列公司帳第3項)。
(3)食堂管理員移交時交回余款沖減借款[出帳依據:收款收據、銀行收款回單],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食堂管理員姓名
2、飯卡系統的資金,在“其他應付款-食堂”科目核算。
(1)應付給食堂的全公司員工伙食補助,記入“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伙食補助”科目[出帳依據:伙食補助發放表],
借:管理費用-職工薪酬-福利費-伙食補助
貸:其他應付款-食堂
注:伙食補助要加計到工資里,計算個人所得稅。
(2)月底匯總員工繳現金補充飯卡的金額[出帳依據:飯卡系統打印的匯總表],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食堂
(3)月底匯總員工刷卡用餐的金額[出帳依據:飯卡系統打印的匯總表],
借:其他應付款-食堂
貸:管理費用-職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員工刷卡
3、食堂實際開支,在“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科目下食品支出、用品支出、其他支出3個明細科目核算,憑正規票據補足備用金。
(1)食堂購買食材(主食、副食、調味品等),記入“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食品支出”科目[出帳依據:稅務發票,銀行付款回單等],
借: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食品支出
貸:銀行存款
注:經咨詢國稅局,食堂從農貿市場購買的肉食、蔬菜,可憑相關的憑據(肉菜清單)和證明(主要是種植、養殖農民身份證明)由國稅局代開發票。
(2)食堂購買低值易耗品(碗筷桌椅炊具等),記入“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用品支出”科目[出帳依據:稅務發票,銀行付款回單等],
借: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用品支出
貸:銀行存款
注: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攤銷法,相應建立備查帳,通過定期盤點核銷備查帳記錄。
(3)食堂耗用燃料電力以及食堂的其它開支,記入“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其他支出”科目[出帳依據:稅務發票、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費用分割單(電費、共同維修費)等],
借: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其他支出
貸:銀行存款
4、公司招待費用,記入“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分配招待費”科目(貸方),視招待部門不同,記入“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銷售費用-業務招待費”等科目(借方)[出帳依據:接待用餐通知單]。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等科目
貸:管理費用-職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分配招待費
附注:
(1)食堂用固定資產(冰箱、空調等)在“固定資產”科目核算,其折舊記入“管理費用-折舊費”科目[出帳依據:固定資產折舊計算表]。
(2)應付食堂人員的工資,記入“管理費用-員工薪酬-工資”科目[出帳依據:工資表]。
公司帳有關食堂的平衡公式:
食堂開支總額=“其他應付款-食堂”發生額+“銀行存款”發生額-“庫存現金”發生額。
其中:
(1)食堂開支總額=“管理費用-職工薪酬-福利費-伙食補助”+“管理費用-職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發生額之和。如果食堂招待費用分攤到了“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等科目,也要加計進來。
(2)“其他應付款-食堂”發生額=應付伙食補助(貸)+員工補充飯卡金額(貸)-員工刷卡用餐額(借)。
(3)“銀行存款”發生額,即食堂管理員憑票報帳,補足其備用金的金額。
(4)“庫存現金”發生額,即員工補充飯卡所收現金額。
四、食堂輔助帳核算辦法
(一)食堂輔助帳由公司會計核算。
(二)食堂輔助帳對內(即與公司)可實行收付實現制,對外(即與供應商)需實行權責發生制。
(二)食堂輔助帳的一級科目:現金(即食堂管理員所持銀行卡的資金)、應收帳款(公司)、應付帳款(供應商)、原材料(食材)、營業收入、營業支出、利潤。
(四)食堂的營業收入:(1)員工刷卡用餐金額;(2)招待費結算金額;(3)廢品讓售收入。
(五)食堂的營業支出:(1)耗用食材;(2)低值易耗品;(3)燃料、電力、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修理費。不包括固定資產折舊、房屋維修等費用;若食堂無單獨電表,則電費也不列入考核范圍。
食堂輔助帳與公司帳的銜接公式:
(1)食堂輔助帳“營業支出”應等于公司帳“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科目下食品支出、用品支出、其他支出3項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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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堂輔助帳“利潤”(虧損/盈利)應等于公司帳“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科目凈發生額(借方/貸方)。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服務規范
1、儀表:公司職員工應儀表整潔、大方;
2、微笑服務: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釋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用語: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4、現場接待: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電話接聽: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占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嚴禁使用公司電話打工作以外電話。
二.辦公秩序
1、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吃零食、大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職員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時間結束后做好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產品整齊,桌面清潔;
3、發現辦公設備(包括通訊、照明、影音、電腦、建筑等)損壞或發生故障時,員工應立即向辦公室報修,以便及時解決問題。
4、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5、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6、每周六上午開例會,9點開始;例會主要是對上周工作內容的總結、下周工作的計劃;工作相關內容的培訓(特殊情況可延續到下周一),下午公司大掃除。
7、每月底上交本月工作總結及下月工作計劃表;
8、每個季度進行季度考評(方式待定)。
三、倉庫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的倉庫管理程序,促進倉庫各項工作科學、高效、有序的運作,加強對成品模具、物料存放及出入庫安全,提高物料的有效利用率,合理控制費用的支出,保障公司生產物料及時供應及成品銷售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詳細闡明了公司倉庫管理職責及成品、物資出入庫管理程序。適用于工具、輔料有限公司成品、物資出入庫管理制度。
二、產品入庫有關制度:
1、產品嚴格按照相關部門所開單據驗收合格后,方可及時入庫。
2、倉管應認真清點所要入庫產品的數量,憑入庫清單并檢查好產品的規格、質量,做到數量、品種準確無誤,質量完好,配套齊全,并在接收單上簽字。
3、產品進庫,倉管和采購員現場交接接收,必須按采購部或生產部門申請所購產品條款內容、產品質量標準,對產品進行檢查驗收,做好入庫登記,并保留入庫清單表。
4、產品入庫,要按照不同的材質、規格、功能和要求,分類、分別儲存。
5、產品數量準確、價格不串。做到帳、卡、物、金額相符合。
6、倉庫經常開窗通風,保持庫室內整潔。
三、產品出庫有關規定:
說明:
1、倉庫產品出庫必須由銷售憑銷售訂單并簽字方予以出庫;
2、保證產品的質量、數量。
目的:
1、嚴格控制產品的質量,數量。保證發貨信息的準確性。
2、厲行節約,杜絕浪費。
(一)產品出庫,倉管人員要做好記錄,領用人憑出庫單并有其主管簽字方可領輔料。倉管員做到無票據不予發放輔料或產品。
(二)產品出庫實行“先進先出、推陳出新”的原則,做到保管條件差的先出,包裝簡易的先出,易變質的先出。訂單急的除外。如鎂制品、銅制品等表面因潮濕長霉。
(三)倉管員要做好出庫登記,并每月結賬前向財務部門提供出入庫報告,以供參考。對于賬物不實的情況,倉管按原價賠償。
(四)倉庫為公司重地,倉庫禁止吸煙,嚴禁攜帶易燃與易爆品。
(五)倉管員每月底進行清點盤貨,發現貨物不足時,應及時補充。
四.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經理同意。
2、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
3、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須寫請假條報經理批準,并扣除請假期間基本工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事情緊急的需電話聯系經理批準,事畢回公司補寫請假條。
4、上班時間開始后10分鐘至6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6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6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6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5、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上網聊天、玩游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五.保密制度
一、總則
為促進本公司全體員工養成守時出勤的習慣,增進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以供公司全體員工共同遵守。
二、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為本辦法之管理單位。
三、出勤管理
(一)出勤打卡
1、各員工按照其實際工作時間,每天上下班各打卡一次(本公司出勤指紋打卡機位于)。
2、可具體約定打卡時間
(二)遲到
1、上班時間后,分鐘以內打卡者,視為遲到一次,每遲到一次予以經濟考核__元。
2、上班時間時予以經濟考核__元。
3、全月遲到次數之計算:全月遲到累計超過曠工日論;每曠工一日予以經濟考核__元。
(三)早退
1、下班時間濟考核__元。
2、員工早退一次除不計該月為全勤外,并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3、全月早退次數之計算:全月早退累計超過曠工半日論;每曠工半日予以經濟考核__元。
(四)曠工
1、未經請準假或假期屆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者,均以曠工計。
2、員工曠工按日不發當日薪資,并加扣一倍日薪資。
3、員工曠工連續日或全月累計曠工日者,予以解聘。
4、員工曠工之核計不滿半日以半日計。超過半日不滿一日按一日計。
(五)打卡規定
1、員工上下班出勤應當親自打卡,不得有作假行為。
2、員工上下班出勤如有未打卡情況者,除有正當理由經部門主管證明,并經核準、日內在卡片上簽注外,視同曠工處理。
3、員工因事需早退或公出,需要離開公司且當日不再返回者,應打退勤卡后方得離開公司。
4、考勤卡必須保持完整清晰,如因個人原因造成考勤卡記錄不明而影響薪金核算者,除有正當理由外不得要求重新核算。
(六)其他
1、本公司員工打卡,如有下列情形者,均以曠工一日計并按其情節酌情懲處。
(1)委托他人代打考勤卡者,委托人與代打人均受處罰,委托人以曠工一日論計。
(2)偽造或涂損考勤卡者。
(3)有遲到或早退情節,而故意不打卡者。
(4)外勤員工如出現無打卡記錄,無請假申請、無出差時間證明者以曠工計。
(5)每日的出勤打卡統計、填寫、管理、保管等工作由考勤專員負責,統一匯總,按部門層級簽字確認。
2、打卡簽到的.結果同出差補助和各項獎金掛鉤。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辦公室是公司對外聯絡的中心樞紐,是展現公司形象的一個重要窗口,全體員工均須遵守辦公室的有關規定。
第一條按時上下班,上班期間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第二條辦公室內須保持肅靜,辦公時要端正坐姿,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在樓梯處停留會話,辦公時間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三條嚴禁上班期間在辦公室打牌、下棋、賭博,未經他人允許,不準隨意翻閱他人辦公資料,更換臺、凳、電話等,違者視情節輕重作出處理;
第四條文明接聽電話,不得借辦公電話談與工作無關的&39;事情,做好電話記錄,及時做好請示匯報,如私自打國內國際長途或用電話打與工作無關的信息臺等,一經查實,個人除需承擔相關電話費用外,并加罰20元/次;
第五條嚴禁串崗或群聚聊天,影響他人工作;
第六條注意保持辦公室的環境衛生,保持辦公室墻面及隔板玻璃的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辦公用品、文件資料、器具等須擺放整齊,衣物、箱架、雨衣(傘)、頭盔等私人物品必須放到更衣室,下班后應整理好桌面物品,嚴禁亂擺亂放;
第七條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嚴禁將煙頭扔進紙簍,違者罰款10元/次;
第八條辦公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空調、排氣扇、水龍頭、燈管、電話、電腦等)未經同意不準隨意拆裝,如出現故障須及時通知維修人員維修,凡擅自拆裝或者人為損壞的,須照價賠償;
第九條熱情接待來訪客戶等外來人員,言行大方,注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十條下班后要關好門窗,關閉空調、燈管、電腦等電源,最后離開辦公室的人員,要檢查電源關閉情況等;
第十一條嚴格按照夜班值班表值班,如需調換,應提前一天向分管副總、總經理申請,同意后,方可調換,不得無故不值夜班;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制度、規定的&39;要求,切實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各部門行政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的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制定適合本部門特點的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規程并督促其落實;組織制訂防火工作計劃,督促所屬單位、人員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組織消防滅火和安全疏散預案的制訂、演練;組織對義務消防隊伍的管理和對師生員工、義務消防隊員進行防火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及培訓;組織管理、維護防火設施、器材,保證其完好有效;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組織防火安全責任(保證)書各項內容的落實。
三、各重點防火部位,實行晝夜24小時有人值守制度;其防火安全措施按《重點防火部位安全管理規定》、《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規定》、《消防設施、器材管理規定》等規定落實。
四、嚴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等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應按規定審批,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后方可動火作業。
五、嚴格用電安全管理。各類電線、電器的安裝、使用均應符合用電安全、防火安全規定;嚴禁亂拉電線,嚴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電設備。
六、加強防火水源管理。保持防火水池、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將防火專用水源挪作它用。
七、加強對氣源特別是易燃、有毒氣體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持室內通風良好。
八、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防火卷簾等處堆放障礙物,嚴禁在教學、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九、保障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排煙送風、自動噴淋、火災事故廣播、火險報警等設施、設備處于正常狀態。
十、遇有火災險情,要迅速組織撲救、報警。
十一、對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違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直至移交政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一條員工晉升的基本原則及條件
1、符合公司及部門發展的實際需求。
2、晉升員工自身素質達到公司及部門考核要求。
3、晉升方向與個人職業生涯規劃方向一致。
4、晉升員工通過人事行政部的晉升考核。
第二條人事審批權限
1、部門主管層以上級別的員工晉升由執行委員會審核,總經理任命。
2、部門主管層以下級別的員工晉升由部門管理人員審核,人力資源部任命,總經理簽批。
第三條晉升管理流程
1、員工晉升申報
1.1.由員工所在部門管理者對準備晉升員工的工作表現、業績、各方面的能力進行日常觀察,并根據部門年度經營計劃、部門年度人力資源發展規劃以及階段性業務發展對管理人員的需求,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員工晉升申請表”。
1.2.員工晉升申報到正式任命期間,各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在部門內部宣布該員工代理相應職位,并向其明確崗位職責要求和具體工作內容要求。在人力資源部未正式發布任命之前,員工晉升后對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維持晉升前水平不變。
1.3.人力資源部依據各部門報審材料對準備晉升員工進行考核和審核,審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并于15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評估報告,反饋給相關部門。
2、組織晉升考核評估工作
2.1.晉升考核評估工作原則
2.1.1.充分尊重原則
人力資源部將充分尊重各部門用人需求,支持和配合完成晉升員工全面素質考核工作。
2.1.2.充分負責原則
本著對公司、部門、員工本人充分負責的工作原則,對晉升員工進行全方位(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核評估。
2.1.3.充分建議原則
針對極個別不符合條件,有重大素質隱患,不適合公司、部門發展的人員,人力資源部將向相應部門或執行委員會建議暫緩晉升。
2.2.晉升考核評估工作流程
2.2.1.人力資源部針對各部門上報的審核材料中員工基本資料部分與人事庫進行核實,對不符的情況與晉升員工本人進行核對。
2.2.2.對晉升員工進行全面(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核評估。
2.2.3.評估采用面談、問卷調查及公示證集意見評定等方式進行。
2.2.4.人力資源部績效評估組最終根據以上記錄及評定出具考核評估意見報告,報送執行委員會或部門管理會議審核。
2.2.5.部門主管以上級別員工的晉升,由執行委會員收到人力資源部提交的該員工考核材料的五個工作日內給出審核結果,公司總經理簽署審批意見。
2.2.6.部門主管以下級別員工的晉升,由本部門依據人力資源部審核材料于五個工作日內給出審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主管審批意見,總經理簽批。
3、員工晉升任命
3.1.人力資源部根據所有審批意見編制人事任命公告。
3.2.任命公告將采用以下兩種方式進行。
3.2.1.部門內部公告欄公告書或部門員工大會公布。
3.2.2.公司內部公告欄公告書或公司員工大會公布。
第四條注意事項
1、各部門統一按照以上要求完成管理人員的晉升和晉升工作。
2、特例需由人力資源部上報執行委員會,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執行。
3、所以晉升/晉級人員必須通過人力資源部晉級評估后方可任命。
4、日常考核由被提名人的直接經理負責,人力資源部有監督、考核的權利和義務。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解釋。
第一條自覺遵守上班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凡遲到(早退)考核50元/次。
第二條上班時間內不得上網(工作因素除外)或打游戲,公事外出必須填寫外出公示欄,說明外出因何事到何單位(部門)辦何事,外出辦事下班前無特殊情況必須回公司或車隊辦公室,違者考核50元/次(下午到成都辦事經領導批準除外)。
第三條上班時間內不得走串其它辦公室(工作因素除外),凡在其它部門辦公室閑談久座影響他人工作者,一次考核50元。
第四條凡病、事、產、婚、喪假,須由本人向公司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事由,寫清起止日期,經公司領導批準簽字后,方可生效(病假需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病情證明,急診除外):
1、曠工1天以上取消效益獎,當月年終獎,考核扣款100元/天,連續曠工7天以上(含7天)或累計曠工15天作辭退處理。
2、病假3天以上(含3天),只享受當月效益獎50%,4天以上(含4天)14天以下(含14天〉不享受當月效益獎,15天以上(含15天)取消當月年終獎。
3、病假按病假當月對應天數考核扣款:部門正副科級50元/天,一般管理人員30元/天,15天以上只享受郫縣當地月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資,并取消當月年終獎。
4、事假期間無工資,1天只享受效益獎50%,4天不享受效益獎,8天以上扣當月年終獎。
5、產假4個月,休假期間無效益獎、無上崗工資,只享受郫縣當地月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資,并按休假月扣除年終獎;
6、婚假一個月,休假期間無效益獎、無上崗工資,只享受郫縣當地月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資;
7、喪假5天,婚喪假超假實際天數按事假規定考核。病事假考核扣款不含輪休日,若年休假充抵可不扣充抵天數考核款。
第五條公司不定期對公司車隊行政管理人員的勞動紀律進行抽查,如發現管理人員未請假無故不在崗,一律視作曠工處理,扣款100元/次,連續曠工7天以上(含7天)或累計曠工15天以上(含15天)作除名處理。
第六條凡重大節假日期間未保持通訊暢通,發現一次考核扣款50元,造成后果公司將作進一步處理(特殊情況除外)。
為規范公司勞動管理制度,培養和鍛煉一支符合現代企業管理的隊伍,提倡敬業愛崗,發揚團隊精神,零奢侈、不浪費,創造出一流的產品,提供高品質的服務,特制定《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一、公司實行雙休制。周一至周五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為休息日。
作息時間: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10月1日-4月30日)
下午2:00-6:00(5月1日-9月30日)
二、辦公室指定考勤員負責公司人員的考勤工作。
三、員工考勤實行簽到制。員工上、下班均須到指定地點簽到,上班時間以簽到為準,下班未簽到或有特殊情況而事先未向領導及辦公室說明的視為早退。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工資50元,遲到半天以上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發工資100元,一月內曠工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四、員工因私請假,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后,將審批后的請假條交辦公室,辦公室每月統計,滿事假一天,按月工資/21.5天扣發工資。
五、請假批準權限:各部門經理有一天批假權,超過一天由總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請假,需總經理批準。臨時離崗須通報辦公室去向,以便工作聯系。
六、請假人員逾期不歸,又未辦理手續者,按曠工處理。如遇不可抗拒情況,有證明者除外。
七、員工病假需有醫務部門的病假證明,病假按月工資/21.5天×天數扣發工資,病假超過15天,全月無工資。職工因違反紀律,打架斗毆造成病、傷者,休息治療期間不得按病假處理。
八、婚假。員工本人結婚,由公司領導批準,給予五天的婚假,男女雙方按法定婚齡各推遲三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另給予十天晚婚假。員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單位可根據去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九、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或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時,需要其料理后事時,由公司領導批準,給予五天的喪假,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十、產假。對符合-規定休產假的女職工,其產假按下列情況分別確定:
1.正常分娩者,給予產期九十天,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產后休息七十五天。
2.提前分娩者,給予產假九十天,超期分娩者,保證產后休息七十五天。
3.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4.員工在產期內,發基本工資,可根據去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遠近,另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十一、員工在批準的婚喪假、產假和路程期間,基本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等費用全部自理。
十二、員工在休假期間,必須保證通訊工具的暢通,以便隨時同公司保持聯系。
十三、凡中午不回家的員工,公司統一準備午餐。準備了又未吃的員工,公司將午餐費在其工資中扣出。
本制度從--年二月二十一日起執行。
成都五洲公民出入境服務有限公司是在董事會領導下實行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負責制的股份制企業。公司以開拓、優質、高效為宗旨,立足于市場,在競爭中求發展,在競爭中求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令政策及有關規定,嚴守本公司紀律、規章制度,努力學習政治和業務知識。
二、公司員工必須愛崗敬業,按時完成本職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應做到服從安排,盡職盡責,以實際行動維護公司信譽。
三、公司員工必須著裝整潔、禮貌待人,熱情接待來訪者,并認真解答客戶提出的問題。
四、員工應積極大膽地開展工作,公司對員工有出色業績的&39;,將發放相應數額的獎金。
五、遵守工作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崗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六、員工因事、因病不能按時上下班需請假,請假前必須經有關領導批準,否則按曠工處理。
七、員工與公司需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實行擇優錄取,培訓上崗。
八、員工需愛護公司財物,樂于幫助同事,關系融洽。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深圳七十二健康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的組織行為,保護總公司和各投資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各分公司規范、有序、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和總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所屬分公司。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的分公司包括由總公司與其他投資人共同投資、且由總公司或分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雖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夠實際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間接控股)。
第四條:總公司作為分公司的股東,按公司投入分公司的資本額享有對分公司的資產收益權、重大事項的決策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取權和財務審計監督權等。分公司作為總公司的下屬機構,總公司對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權。
第五條:總公司分公司實行集權和分權相結合的管理原則。對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免、重大投資決策(包括股權投資、債權投資、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重大項目投資等)、年度經營預算及考核等將充分行使管理和表決權利,同時將對各分公司經營者日常經營管理工作進行授權,確保各分公司有序、規范、健康發展。
第六條:加強總公司對分公司資本投入、運營和收益的監管,監控財務風險,提高總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資本運營效益。各子公司要依法自主經營,在總公司的統一調控、協調下,按市場需求自主組織生產和經營活動,努力提高資產運營效率和經濟效益,提高員工的勞動效率。
第二章:經營管理
第七條:總公司將根據發展需要,對各分公司的經營、籌資、投資、費用開支等實行年度預算管理,由總公司根據市場及企業自身狀況核定并下發各分公司的年度經營、投資、籌資及財務預算,并將年度預算按月、季分解下達實施。各分公司應確保各項預算指標的實施和完成。
第八條:各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股權處置權、資產處置權、對外籌資權、管理制度權和各種形式的對外投資權。分公司處置資產須事先向總公司作出詳細的書面報告,經總公司批準后按有關規定處理。
如為經營活動需要,確需增加籌資、對外投資和自身經營項目開發投資及重大固定資產投資的,務必在事先完成投資可行性分析論證后,由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查后提請總公司董事會批準方可實施。
需增加籌資,實施時事先向總公司財務部提出申請,并明確說明所需資金數量、用途、投向、用款進度,經總公司董事長批準后由財務部協調解決。
第九條:各分公司務必依法經營,規范日常經營行為,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總公司規定從事經營工作。
第十條:各分公司要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明確企業內部各管理和經營部門的職責,根據總公司的相關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健全和完善內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統而全面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并上報總公司審查備案。
第十一條:總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統,各分公司的核算及管理系統都應納入本系統管理,務必按照真實、準確、及時、全面的原則反饋經營、財務、人事、資產、投(融)資等信息,為總公司的經營決策帶給科學的依據。
第三章: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二條:各分公司應依法設立董事會,總公司安排人員協助管理。
第十三條:子公司的經理(包括經理、副經理)由總公司提名并提請分公司的董事會任命和解聘,分公司的經理由總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經理務必對任職公司高度負責,務必具備充分行使職責和正確行使權力的潛力,確保分公司經營管理工作規范有序進行。被聘用的子公司部門經理應與子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分公司部門經理應與總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應明確聘用期限、職責、權利、義務及應享受的待遇和違約的處理等條款。
第十四條: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實行總公司委派制,并由總公司財務部對其直接負責。
第十五條:在總公司定員范圍內,各分公司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需報總公司審查備案,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人員、及設立新崗位等。
第十六條:各分公司錄用員工一律實行公開招聘制度,應制定員工的招聘錄用、辭退及人事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備案。
第十七條:建立各分公司經理向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的定期報告制度。分公司管理制度分公司的經理務必每季度向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進行一次全面詳實的經營狀況報告,每年向總公司董事會進行一次述職報告。
第十八條:分公司應制訂薪酬管理和獎懲制度,報總公司批準。分公司、子公司總經理的薪酬由總公司確定。分公司副經理的薪酬由分公司、子公司總經理擬定報總公司審查確認。分公司部門員工的薪酬由分公司總經理確定。分公司全體員工的薪酬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發放確定并發放。
第四章:財務管理
第十九條:分公司應根據國家法律和法規及總公司規定制定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報經總公司審查確認之后執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序執行。
分公司經理在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財務活動中理解總公司的監督和業務指導,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財務預、決算方案;
2、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采購、銷售計劃;
3、組織制定所在公司的財務管理、采購、資產管理等方面的具體實施辦法,報總公司審批、并由總公司統一購買分配;
4、支持并保障所在公司的財務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第二十條:各分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2、固定資產購買、建造、重大改造及裝修和資產處置管理制度;
3、預算管理制度;
4、費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未經總公司批準,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業和個人借支資金以及帶給任何形式的.擔保(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等)。
第二十二條:各分公司的財務會計核算務必依法、真實、準確、及時、規范,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虛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虛攤、不攤或少攤成本、費用。分公司企業所得稅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申報繳納。分公司除企業所得稅外的其他各項稅費、分公司的所有稅費均由各單位財務自行申報繳納。
分公司下述會計事項按照總公司的會計政策執行:
1、分公司、子公司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等應遵循總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規定。各項資產計提減值準備所構成的損失計入資產減值損失。
2、分公司應當按照總公司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和對外披露會計信息的要求,及時報送會計報表和帶給會計資料。其會計報表同時理解總公司委托的注冊會計師的審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計。
第二十三條:各分公司務必按月編報會計報表并在次月5日前上報、按季編報完整的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報表說明)并在季末次月10日前報送總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向總公司報送的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務必經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查確認后上報。分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要對本公司報送的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的真實性負責。
第五章:重大事項管理
第二十四條:各分公司應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審議程序,及時向總公司分管負責人報告重大業務事項、重大財務事項等重要文件,以及其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并嚴格按照授權規定將重大事項報公司董事會審議或股東大會審議;分公司對以下重大事項應當在發生后一小時內報告總公司董事會:
1、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2、重要合同(借貸、委托經營、受托經營、委托理財、贈予、承包、租賃等)的訂立、變更和終止;
3、重大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虧損;
4、遭受重大損失(包括產品質量,生產安全事故);
5、重大行政處罰;
第二十五條:分公司、子公司的負責人是所在公司的信息報告第一職責人,同時各分公司、子公司應當指定專人作為指定聯絡人,負責向總公司報告信息。
第二十六條:內幕知情人員對總公司及分公司未公開信息負有保密職責,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泄露尚未公開披露的信息。
第六章:審計監督
第二十七條:總公司設立審計部,對公司董事會負責。各分公司應理解總公司的審計監督,積極配合總公司審計部門完成總公司指令的各項審計工作,任何單位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總公司審計人員依法執行審計任務,不得打擊報復審計人員。
第二十八條:總公司審計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各分公司、子公司進行審計。以便于總公司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經營者的工作業績做出全面評估,并及時了解分、分公司的重大事項。
第二十九條: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離任,務必由總公司對離任的經理或財務負責人在任職期間的工作狀況進行全面審計。
第三十條:各分公司、子公司對外簽訂的重大經濟合同務必報備總公司審計后實施,未經審計確認的重大經濟合同不得實施。重大經濟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固定資產購買、建造和裝修改造合同及預算和決算書;
2、對外投資(包括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合同;
3、與其他投資人合作項目開發合同;
4、任何形式的對外承諾、擔保、財產抵押和質押合同;
5、重大資產處置合同,包括股權轉讓、重大財產轉讓、租賃等合同。
第七章:個性審批事項
第三十一條:分公司發生下列事項,應事先征得總公司批準:
1、購買或出售資產;
2、對外投資(含委托理財、委托貸款等);
3、帶給財務資助;
4、租入或租出資產;
5、重大經濟合同;
6、債券或債務重組;
7、研究和開發項目的轉移;
8、總公司認定的其它事項。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各分公司務必按本制度規定認真履行有關事項的申請和報告職能,切實完善經營管理工作,并理解總公司的監督檢查。總公司制定的各項制度規定,分公司應當遵照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相抵觸時,以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由總公司董事會制訂并修改;由總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職能部門。公司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制度進行考勤打卡,包含公司各部負責人,主管及以下員工均為考勤對象。
一、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單雙休制(一周單休,一周雙休),法定假日正常休息,特殊情況公司另行調整排班。
2、上班時間:每日8小時,節假日放假時間以及上班時間由各項目部自行擬定上報財務部。特殊情況需調休則須項目部負責人同意,并告知財務部及總經辦。
二、考勤打卡規定:
1、考勤方式:公司采取釘釘打卡考勤,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
2、漏打卡的員工應在次日內釘釘填寫補卡申請,由部門負責人核實并審批,逾期無法補卡;
3、每月補卡次數不得超過5次,超過5次按遲到或早退記錄(因公外出除外);
4、因公外出,開會、培訓等外勤打卡,到外出點定位簽到。
三、遲到/早退罰扣說明及標準:
1、員工當月允許三次10分鐘內的遲到不扣罰薪資,超過3次每次罰款20/次
2、員工當次遲到或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但不超過30分鐘的,罰款50/次;
3、員工當次遲到或早退時間超過30分鐘但不超過60分鐘的,罰款80/次;
4、員工當次遲到或早退時間超過1小時,按半天事假計算;超過2小時,按1天事假計算;
5、月遲到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但不超過30分鐘的累計滿5次,或超過30分鐘累計滿3次,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制度。
四、曠工罰扣說明及標準:
1、曠工日不計發薪資,扣除當日工資+罰款2日工資;
2、一個月累計曠工天數超過3天以上者或1年累計曠工6天者,屬于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關系。
五、全勤:
當月出勤記錄正常,未出現任何延誤的,視為全勤。
(注:未發生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缺卡/上下班打卡齊全等行為的,但出現上班開始后10分鐘內簽到的.,不能視為全勤)。
六、請假制度:
病假:病假者須持二級醫院及二級以上醫院,或公司指定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單》請假,在釘釘上向上級提交病假申請單。無休息證明或者超過證明中時限的按事假處理。病假請假5天以內的,扣發50%工資;超出5天的,按事假處理。
事假:員工因私人事由需請假時,需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并辦理請假手續。事假按實際時間扣發基本工資。
婚假、產假及其它假別: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七、員工出勤紀律:
1、員工應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2、不經請假、請假未經批準、假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經批準,擅自不到崗的,以曠工論。
3、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一年累計曠工十天以上者,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以上扣罰的資金用于項目部團隊活動經費使用,本制度自20__年7月1日起實施,請各位員工詳細閱讀并遵守相關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