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減少事故,保障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內所有從業人員。
第三條企業領導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領導機制和責任體系,明確安全生產的各個層次的責任及相應的權利。
第四條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公司安全生產的基礎。
第二章重要性
第五條安全生產責任制對于企業的發展和利益保障都非常重要。
第六條安全生產責任制可以:
加強對安全生產的專項有效管理明確職工的安全生產義務
落實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責任
對職工安全生產意識進行有效的宣傳和培訓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三章職責分工
第七條本企業總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第八條安全生產部門責任為: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政策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和宣傳
統計、分析、研究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事故數據和安全問題負責組織執行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第九條各部門主管負責:
制定本職責內實施安全生產的方案組織部門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本部門內職工進行指導、督促和提醒
第四章管理流程
第十條安全生產工作涉及生產環節,要從生產計劃開始,明確安全要求,并逐步推行。
第十一條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人員,要保持安全技能的有效性,不斷提高自身安全生產水平。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一般定于每月一次。
第十三條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第一時間發現的負責立即通知企業領導和安全生產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在第一時間處理和上報。
第五章處罰與獎勵
第十四條對于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導致嚴重的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將依法追究企業法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并予以行政處罰。
第十五條對于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到位,有效避免或妥善處理事故的企業,在年度評優中給予表彰。
本制度由安全生產部門提出,總經理審批后施行,并在企業內部公示。本制度的修改,由安全生產部門提出,經總經理審批后施行,并在企業內部公示。
一、具備貨物運輸資質的車輛,進入裝貨前要做到“三檢”.即:檢查車輛的安全運行狀況;檢查消防器材配備情況;檢查車內有無其他貨物。
二、貨物裝車后,出庫時應做到“三查”。即:查貨物是否捆扎牢固、是否關好車門;查車輛是否超載、超限;查各項手續是否帶齊。
三、貨物運行過程中,要做到“三看”.即:看途中車輛是否行駛正常;看途中車輛行駛的天氣變化情況;看車輛停放時停車場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四、貨物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應做到及時有效處理,屬交通事故,立即報告122交通事故臺,涉及保險的應立即報保險公司,緊急求助的立即報110,如有其他疑難問題向交通部門咨詢95966。
五、貨物運輸到達目的地,應立即與收貨方聯系卸貨事宜。卸貨時嚴格按照相關的規定操作。
六、貨物運輸途中,駕駛室內除跟車人員外,嚴禁攜帶其他人員。
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貨物運輸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對貨物運輸全過程中的安全負責.
2、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要遵守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
4、經常保持車輛的技術安全、文明運輸、安全生產。
5、有權拒絕上級違章指揮,遇有隱情事故有權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6、按時參加各項安全活動。
7、發生事故積極搶救傷員,立即報告,并如實提出發生事故的情況.
8、認真接受交通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負責糾正。
9、經常檢查車輛運行情況,堅持“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及時上報”三及時原則.
一、出車前和收車后,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二、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并送達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三、安全責任人要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防止超載、超限。
四、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程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一、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安全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二、積極參加各項安全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三、嚴格執行交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的完成運輸任務.
四、遵守車輛管理和保養制度,自覺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五、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程規律。
六、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七、機動車駕駛員必須按規定參加跟蹤教育和繼續教育培訓,持有合法有效的與準駕類別相應的《從業資格證》。
為了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的需要,全面提高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管理人員隊伍的素質,貫徹落實上級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文件精神,特制訂安全例會制度:
一、企業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全體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管理人員會議,會議內容如下:
1、及時傳達上級文件和會議精神.
2、分析安全形勢,總結工作,提出下一階段的任務.
3、表揚責任心強、安全工作做得好的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管理人員,批評教育安全工作不認真的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管理人員,不斷提高其它安全防范意識.
4、學習領會交通法律、法規、規章等方面內容,并貫徹落實到日常工作中。
二、根據太原市運管局北城管理所對貨物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要求,抓源頭、抓管理、抓制度落實、抓隊伍建設,自覺抓好本企業的學習、教育.
三、如有特殊情況以及上級新文件精神應及時傳達貫徹。
四、嚴肅會議風氣,必須通知到每一個人,做到不遲到、不早退,每次會議實行簽名制。
五、全體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管理人員應融會貫通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及時組織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為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本企業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管理,落實貨物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企業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訂以下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一、所有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須經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從業資格證,方可上崗.
二、貨物運輸從業人員每年必須參加企業組織的安全生產學習教育培訓.
三、嚴肅培訓風氣,培訓時應按時參加,不得遲到早退;培訓期間要虛心聽講,認真筆記;對遲到早退的應加強教育;對沒有參加學習的應另選時間進行補課;通過學習要加強考核,以了解職工學習的進度;對達不到要求的,采取吃偏飯的方法,使其盡快掌握學習培訓內容。
一、運輸企業所有貨物運輸車輛必須按規定做好車輛1~2級技術保養,經常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確保車輛安全,正常運行.
二、駕乘人員必須加強“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法律觀念,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政策,法令規定,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三、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須經交通部門專業培訓及考核合格,取得從業資格證,憑證操作,嚴禁無證駕駛車輛。
四、對各種禁運物品,不得隨意承運,車輛運行應遵守中速行駛原則,不準“三超一行”(超員、超載、超速、拖行)。
五、定期檢查設備和場地,消除故障隱患,保證安全防護,確保保險裝置齊全,靈敏可靠,保持設備潤滑及通風良好,各種機具不準超限使用。
六、貨物運輸車輛必須及時參加運管部門的年審,未辦理年審的車輛一律不準投入營運。
七、運輸途中車輛發生故障時,應選擇安全地點進行修理。
(1)認真執行國務院頒發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和上級有關安全管理法規,組織編寫壓力容器管理制度,并督促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
(2)負責向鍋爐壓力容器監察機構辦理使用登記、更新或報廢注銷手續,并及時向上級有關業務部門報告壓力容器有關部門的情況或提交書面材料。
(3)負責壓力容器的安全運行,每天至少進行一次壓力容器的現場檢查和巡視。發現事故苗頭或隱患,應及時處理,并向主管領導報告。
(4)對壓力容器操作工人、維修工人進行經常性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以不斷提高他們的責任心和技術素質。
(5)負責編制壓力容器定期檢查和維修計劃,組織制定修理技術方案,對勞動部門提出監察意見,負責整改落實。
(6)參加壓力容器事故調查,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并按“鍋爐壓力容器事故報告辦法”的規定,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報告。
一、保障項目安全生產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原有制度修改完善的基礎上,結合項目實際,特制定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二、國家有關規定,項目部建立穩定的安全生產投入資金渠道,保證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生產系統、設備、設施,消除事故隱患,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獎勵,推廣應用先進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管理方法,搶險救災等均有可靠的資金來源。
三、項目部應編制年度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確定項目,落實資金、完成時間和責任人。在編制工程概算時,要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四、資金來源
本項目的安全生產保障資金來源于公司的前期資金投入,整個項目的安全投入比率以不低于本項目合同金額的1%,安全投入應能充分保證安全生產需要;每次公司的投入資金到帳后,按比例預留一定的安全保障資金,以備安全設備、儀器等日常維修、安全教育培訓及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和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的費用,以及有關安全先進技術的研究和推廣費用和安全獎勵資金的開支。
五、安全保障資金的使用范圍
安全保障金的使用范圍包括: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支出。
1.口(護筒口、泥漿池口等)、邊(基坑邊、高空作業面邊等)防護、防滑設施的費用;
2.防止物體、人員墜落設置的安全網、棚等費用;
3.安全警示、警告標志、標牌及安全宣傳欄等購買、制作、安裝及維護的費用;
4.其他安全防護設施的費用。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1.各種消防設備及器材,救生衣、圈,急救藥箱及器材費用。
2.安全帽、保險帶、手套、雨鞋、口罩等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費用;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1.日常安全生產檢查、評估費用;
2.聘請專家參與安全檢查和評價費用。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等支出。
1.對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進行辨識、評估、監管費用;
2.爆破物、放射性物品的儲存、使用、防護費用;
3.對有重大危險因素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咨詢的費用。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1.“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復訓費用;
2.內部組織的安全技術、知識培訓教育費用;
3.組織應急預案演練費用。
(六)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1.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等相關活動費用;
2.舉辦安全生產為主題的知識競賽、技能比賽活動費用;
3.安全經驗交流、現場觀摩費用;
4.購置、編印安全生產書籍、刊物、影像資料費用;
5.各種安全生產活動和“誠信杯”活動的宣傳費用;
6.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共同認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費用。
(七)人工費:
1.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搭拆、維護,垃圾的清運等的人工費用;
2.意外傷害保險、安全監督費以及其他費用。
六、安全勞保用品開支費用在工程成本費用中列支,安全教育培訓費用在管理費中列支,安全生產技術措施所用費用在工程直接費中列支。
七、結合本項目的實際情況在年度資金計劃中對安全保障金單列,所列安全保障金額度計劃報項目領導小組審批。
八、項目部財務部負責安全保障金的落實工作,項目部銀行存款除能保證日常開支外,應有足夠的安全保障資金。
九、安全勞保用品和安全技術措施所需用品由材料部購買,由專職安保人員驗收,材料部門按安全管理辦法發放勞保用品,安全技
術措施用品由相關工程人員按要求領用。
十、安全教育培訓費用的使用由項目部安全部根據項目安全培訓計劃,先編制預算,報項目部領導批準后方可在公司財務核算部申報安全教育培訓費用。
十一、項目部如有意外事故發生,事發時由項目部在安全保障資金中臨時支用,事后應將事故專項報安全部,所有事故處理費用由公司安全部進行審核報項目分管領導批準后在項目安全保障資金中列支。同時由項目部安全部對相關責任進行處罰,罰款交事故單位或項目沖抵事故費用。
十二、項目部要嚴格按本制度落實到位安全保障資金,做到專款專用,為項目安全生產提供保障。
十三、安全資金保障制度由項目部安全部、財務部負責解釋。
1、企業法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總體責任。
2、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4、持續具備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5、確保資金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需要。
6、依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7、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教育職工自覺承擔安全生產義務。
8、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規則佩戴、使用。
9、對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檢測、監控。
10、預防和減少作業場所職業危害。
11、安全設施、設備(包括特種設備)符合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按規定定期進行技術檢測檢驗。
為了貫徹落實責任重于泰山、防患于未然,進一步做到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特制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如下:
1、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后達到作業要求,并經設備負責人許可方能上崗作業。
2、作業員必須做到“三緊”、“三不”、“一注意”:三緊:衣著緊身:緊腰、緊袖;三不:不系領帶、不戴手套、不戴手飾;一注意:注意眼睛,集中精力。
3、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體是否有松動或脫落跡象。
4、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5、開料機更換鋸片時,必須鎖緊螺絲,弄清鋸片的旋轉方向,切勿反裝。
6、操作鑼機必須注意,主軸的旋轉方向,正確選用切,削刀具、刀頭鎖緊、螺絲必須加上保護墊及螺桿。
7、機器設備啟動前必須了解電源是否正常,并在機器最高轉速時方可進行作業;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作業。 8、機器設備表面及工作臺面不得放置雜物。
9、落地風扇必須平穩放置,遠離作業崗,轉動時風扇嚴禁移動。 10、危險性較高的工作崗位作業員勞動強度不可超過11個小時。 11、操作人員要熟悉本機臺的所有安全防護裝置,熟悉設備性能。 12、任何人不得攜帶火種(打火機等)進入生產區域或禁煙區。 13、酒后嚴禁上崗,因患病或服藥而影響身體狀況者嚴禁上崗。
14、領用油漆,最多存放半天的用量。
15,嚴禁在砂磨設備上磨金屬材料,防止火花進入吸塵管道造成火災。
16、嚴禁非專業人員私自拆開與維護操作無關的配電系統、設備零部件。
17、嚴禁設備超寬、超高、超厚、超重、超負荷使用。
18、冷壓、熱壓機設備嚴禁邊上升(或下壓)邊送取板,嚴禁把手伸入其間,以免事故發生;立銑設備在小工件加工時采用工裝設備。
19、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用大功率超線路負荷電器設備。
20、嚴禁使用帶有安全隱患、裸露接線板或電動工具。
21、清潔機器必須要機器停止,電源關閉的情況之下方可作業。
22、發現設備異常或有其它危險因素,應立即停機或采取相應緊急措施,并向設備維修人員匯報。
23、機修人員每半月不少于一次對機臺安全裝置,運輸設備(包括電梯)進行一次檢驗并做好記錄上交安全主任。
24、一周不少于一次對排塵(風)系統進行清掃、檢驗。
每月最后一個星期日由安全主任(匯同機電人員、各部門主管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工作并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做好記錄(安全檢查表)上交總經理;各部門針對各自安全隱患必須第一時間做出整改措施并落實到位。
電力行業是我國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火電廠是我國應用較為廣泛的主要發電形式之一。隨著電力工業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發展,對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問題的重視程度也逐漸提升,火電廠的內部生產過程較為復雜,應用設備也較為龐大,在生產環節中存在眾多的干擾因素,為保證火電廠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的實現,加強安全管理是其重要的工作手段和必然發展趨勢,對這一問題進行探討,對于促進火電廠的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1、火電廠的安全管理現狀分析
火電廠在我國已經具有較長的應用歷史,同時在其不斷的工作中已經積累了較為豐富的工作經驗,與此同時伴隨科學技術的發展進步,火電廠的眾多生產設備已經逐漸被智能控制的現代化生產設備取代,這些因素都為火電廠的安全生產奠定了基礎,進而使一些火電廠的管理和工作人員對于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僥幸心理和漠視態度。現代化的生產設備以及工作經驗能夠為安全生產提供保證,但是工作人員的工作態度仍是決定其工作行為的關鍵,對于安全管理工作的不重視則會導致工作中的一些細節問題落實不到位,安全管理培訓工作流于形式,對于生產設備沒有定期進行安全維護或者維護措施不規范,檢修項目沒有落實責任考核制度等,這些問題的存在都給電力生產企業留下潛伏的安全隱患,限制了火電廠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2、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
火電廠正常的生產運行能夠源源不斷地為社會進行電力的生產和輸送,一旦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則會造成電力生產和供電設備的損害,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秩序,給電力生產企業造成較大的損失。同時電力系統的癱瘓,會導致大面積的停電現象,嚴重影響社會民眾的正常生活,較為嚴重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甚至會造成電力企業工作人員的人身傷亡,造成災難性的嚴重后果,也給社會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實,能夠使火電廠在生產運營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被排除,降低發生安全事故的風險,最大程度地保證火電廠的經濟效益,促進企業實現安全生產的同時,為企業的長久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3、火電廠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可行措施
3.1、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火電廠的管理者和工作人員需要強化自身的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實現安全管理工作的常態化管理機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利用制度的完善來有效管理和約束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為,明確各工作崗位的崗位職責以及責任人,管理人員需要督促相關管理制度能夠在日常工作中有效落實,通過制度的建設和不斷完善,促進火電廠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3.2、加強對火電廠的電力設備檢修工作
火電廠的生產運行主要依靠電力生產和輸送設備進行,加強安全管理工作首先需要加強對生產設備的管理,管理監督部門要保證工作人員能夠定期對相關生產運營設備進行檢查、保養和維修工作,在維護的過程中及時發現設備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并及時進行完善,對于火電廠的生產區域要定期進行全面檢查,通過工作程序以及工作制度的落實強化檢修工作質量。另外,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需要密切關注生產設備的運行狀態,對于設備的正常運作程序有深入的了解,一旦出現異常現象,及時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保證生產設備的正常運行。
3.3、加強對火電廠工作人員的安全管理培訓
現代化的電氣生產設備對于相關工作人員的專業技能有較高的技術要求,火電廠要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有關的技術培訓,使工作人員能夠具備過硬的專業技術進行安全生產工作,通過責任意識的強化使其能夠嚴格按照安全生產制度進行技術操作,避免違規操作、安全生產工作落實不到位等現象的出現,有效降低安全隱患,進而避免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另外,火電廠還可以建立安全管理和生產的綜合考核制度,對于對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到位的工作表現予以獎勵,對于存在工作疏漏的行為進行一定程度的懲處,通過這種方式強化工作人員的安全管理責任意識,進而促進其在工作中有良好的表現。
4、結論
火電廠的安全管理工作要秉持預防為先的工作原則,將安全管理工作常態化,提升工作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落實日常生產運行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行為,促進管理目標的實現以及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進而促進火電廠的持續發展,為社會經濟的發展建設服務。
1、目的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派查治理長效機制,推進公司安全隱患派查治理工作,徹底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對于一般性事故隱患,安全科應要求有關部門限期排除。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科應聯系生產部做出暫時局部、全部停車或停止使用的強制措施決定,并督促生產部進行限期徹底整改。
3、事故隱患的范圍
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險情。
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和危害擴大的設計缺陷、工藝缺陷、設備缺陷等。建設、施工、檢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能量傷害。
停工、生產、開工階段可能發生的泄漏、火災、爆炸、中毒。可能造成職業并職業中毒的勞動環境和作業條件。在敏感地區進行作業活動可能導致的重大污染。
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理活動(包括停用報廢裝置設備的拆除,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理等)。
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以往生產活動遺留下來的潛在危害和影響。
4、頻次
班組每周對廠區進行隱患排查一次,安全科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
5、整改措施對所排查的安全隱患,由安全科編制整改措施,并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由部門負責人負責落實整改。
對難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負責整改的部門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在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止使用或停車,對難以停止使用或停車的相關生產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向公司安全科報告,報告包括: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以程度分析、隱患的治理方案。
事故隱患堅持“誰存在事故隱患,誰負責監控整改”的原則,由存在事故隱患的部門組織整改,整改責任人為各部門主要負責人。
各部門和相關人員,對查出的隱患都要逐項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來源、定完成期限,凡當班組能整改地不準推向公司主管部門的原則按期完成整改任務。
整改責任單位要按照《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對事故隱患認真整改,并于規定的時限內,向公司安全科報告整改情況。整改期限內,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進行專人監控,明確責任,堅決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整改工作結束后,整改部門要按要求寫出隱患整改回復報告,由安全科組織檢查驗收。
對整改措施不到位,檢查驗收不合格,事故隱患未消除的應停止其相關設施、設備的運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運行。
(1)、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3)、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4)、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1)、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設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3)、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4)、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1)、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2)、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3)、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1)、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用電安全管理:
一是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二是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三是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3)用火安全管理:
一是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并準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立即放回原處。
二是如屬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1)、下班前值班人員及時檢查水電氣,確保所有電源都已切斷后方可離開。
(2)、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3)、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4)、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1)、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2)、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3)、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4)、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5)、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6)、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7)、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8)、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9)、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10)、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第一條為了加強承朝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把承朝高速公路建設成優質工程、廉政工程和安全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技術規程》等國家和部門的法律法規,以及河北省有關政策規定和省交通廳文件要求,結合承朝高速公路建設的實際,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參與承朝高速公路建設的各監理、施工單位要積極運用安全系統工程技術,正確處理安全與工期、質量、效益等方面的關系,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在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無條件地服從安全。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
第三條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
第四條任何單位或個人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有權進行檢舉、控告。
第五條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適用于承朝高速公路工程在建項目。
第六條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建設,是安全生產管理制度thldl.org.cn的組織落實體系。從建管處、總監辦、駐地辦、各施工單位、到各施工隊和班組,都要層層建立安全生產組織,把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各單位一把手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駐地監理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第七條建管處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安全生產辦公室設在建管處辦公室。
第八條各監理單位成立安全生產監督領導小組,負責對所轄合同段安全生產的監督和安全技術的指導,由總監理工程師或駐地監理工程師任組長,為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并指定一名專業工程師為專(兼)職安全監理,負責日常安全技術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九條各項目經理部相應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安質科(或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部經理、副經理、黨支部書記、總工和安質科的科長組成。安質科按照安全生產合同規定數量設置專(兼)職安全員。項目經理和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為第一和主要負責人。
第十條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施工單位所轄工區(隊)應有兼職安全員。現場施工員要分管安全。工區(隊)負責人是本工區(隊)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分管安全的副職領導是主要負責人。
第十一條施工單位應建立保衛組織機構,設專人負責保衛工作,負責施工駐地和施工現場的治安工作,保證施工的正常進行。
第十二條參建單位要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人,做到安全職責明確。
第十三條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在建管處處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分析全線的安全生產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搞好安全生產的措施;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制度、辦法。
2、組織做好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并下發安全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單),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人和事給予糾正或處罰。
3、受理有關安全生產的舉報。
4、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
5、負責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上報。
第十四條各崗位人員安全責任制
(一)建管處處長職責
1、對建管處安全生產負主要領導責任。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方針、政策。在制定、實施生產計劃的同時,制定、實施安全生產計劃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建管處、各項目經理部要為安全檢查使用車輛提供便利。
3、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定期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防止重、特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發生。
4、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時,立即組織搶救,并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不得隱瞞不報。
5、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范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二)分管安全的建管處副處長職責
1、對承朝高速公路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直接領導建管處安全領導小組的工作,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
2、結合承朝高速公路的實際情況組織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全面落實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3、研究布置安全生產工作,及時傳達安全生產文件,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聽取生產、技術安全等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匯報,采取措施,解決存在的安全隱患。
4、組織并參加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將檢查情況書面匯報建管處處長。
5、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立即組織并參與搶救;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6、參加承朝高速公路范圍內發生的傷亡事故調查,組織有關人員認真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三)總工程師職責
1、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技術工作負責,在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必須審核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實施。
2、組織并參加腳手架、排架(便橋)、井架、塔吊、纜索塔架、安全網、圍堰等臨時設施和爆破等特殊作業的檢查驗收工作,凡檢查驗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和爆破。
3、檢查、督促工程施工實施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要求。
4、解決施工中復雜工程(如上下交叉作業等)的安全技術問題,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辦法。
5、對因安全技術和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事故負主要責任。
(四)各科室職責
1、辦公室全面負責建管處機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包括:辦公室、宿舍和食堂的防火、防盜、安全用電、衛生;車輛的防火、防盜、安全管理;流行性、傳染性疫病的防治;建管處安全臺帳的建立和管理。
2、紀檢監察負責承朝高速建管處安全生產的宣傳工作。
3、工程科負責監督檢查各監理、施工單位日常的安全生產工作,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預案的落實情況,組織全線的安全生產檢查評比工作,對承包人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交流、推廣先進經驗,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4、地方科負責解決處理沿線百姓阻工及與施工單位發生的矛盾和沖突,維護施工秩序,營造施工環境。
5、合同科負責本科室各種檔案資料的保管、保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高管局與中標單位簽訂的安全生產合同的履約情況。
6、財務科負責本科室各種賬目資料的保管、保密工作;負責現金的保管和防盜工作。
7、總工辦負責審查設計圖紙、各參建單位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生產技術措施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
第十五條建管處和各監理單位負責監督施工單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十六條參建單位應當相互配合,確保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由參建單位按照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責任分工負責。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作業環境和勞動保護用品。購置勞動保護用品,必須保證質量,凡未經國家勞動監察部門檢驗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準購置和使用。
第十八條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機構必須對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和電氣產品、架設機具、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生產)組織設計和施工(生產)方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保障措施,編制施工安全緊急處理預案,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采取安全技術保障措施,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要以國家和建筑行業及交通系統頒布的"安全操作規程"為準則,報經駐地辦批準后逐條落實。
第二十條下達施工(生產)任務時,必須實行交底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下達方與接受方須履行交接手續,以簽字為準,在交接手續不清的情況下開工,發生問題,應追究指揮者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施工現場的基礎工程、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施工和起重吊裝作業、垂直運輸作業、高空作業及臨時用電等,必須符合相應安全技術規范。對腳手架、排架(便橋)、井架、塔吊、纜索塔架、安全網、圍堰等臨時設施及挖孔樁,安裝完畢后,必須經施工單位總工、駐地辦監理組織驗收,凡驗收不合格的,一律不準投入使用;驗收情況要有記錄。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一條設安全環保部為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任命分管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經理進行監管,安全部人員由取得相關資格證書的專職(或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二條公司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本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一條協助分管安全生產經理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第二條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第三條制定、修訂、健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第五條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第六條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正確佩戴和使用。
第七條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第八條本生產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九條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第十條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第十一條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二條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一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
第四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安全防護措施。
第一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三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第一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第一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二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三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四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五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六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七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第一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二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第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二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第一條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部門、班組)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二條對從事電氣、焊接、車輛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一般分為思想、法規和安全技術教育三種主要內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選取典型事故進行分析,從事故的政治影響、經濟損失、個人受害后果幾個方面進行教育。
2.法規教育,主要是學習上級有關文件、條例、本企業已有的具體規定、制度和紀律條文。
3.安全技術教育,包括生產技術、一般安全技術的教育和專業安全技術的訓練。其內容主要是本廠安全技術知識、工業衛生知識和消防知識,本班組動力特點、危險地點和設備安全防護注意事項;電氣安全技術和觸電預防;急救知識;高溫、粉塵、有毒、有害作業的防護;職業病原因和預防知識;運輸安全知識;保健儀器、防護用品的發放、管理和正確使用知識等。
獎勵內容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一條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第二條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第三條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第四條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第五條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一條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第二條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三條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一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二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條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四條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五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并組織實施)。
第一條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第二條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第三條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第四條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第五條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第六條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輕傷: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于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重傷: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死亡:失去生命
第一條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第二條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第三條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第四條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第五條以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第六條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七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八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第一條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第二條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第三條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第四條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第五條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第六條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第七條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第八條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第九條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第十條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1、生產過程管理是公司各級管理員、一線作業人員都必須遵守的管理制度。
2、公司各級管理員、操作員必須嚴格按照生產過程管理工作,時刻樹立效率意識、質量意識、安全意識。
3、生產過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級管理員時刻樹立持續改進意識,以思促管,防止管而不化;要求公司所有作業人員樹立節能高效意識。
4、生產管理人員在接到客戶訂單后要仔細分析訂單,看清客戶的每一點要求,防止盲目生產。
5、生產管理人員明確客戶要求后,應立即通知準備生產資源(包括原輔材料、工具、包材等)
6、生產部門根據客戶交期的急緩程度安排領料,暫時不急的產品先不領料,保證生產車間物流流暢,避免生產資源積壓在車間影響車間生產,交期急迫的要馬上組織人員立即投入生產。
7、車間主管每天必須如實編寫《生產日報表》,記錄當天實際完成的生產任務,以書面形式向廠長匯報。
8、產品經檢驗合格后要及時送入倉庫,以便及時組織發貨。
9、車間管理員要及時關注車間物流狀況(物料標示狀況、物料供應狀況、通道是否順暢)、機器運轉狀況(機器或模具運轉效率)、員工工作狀況(員工精神狀態、工作熟練程度),隨時指導員工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于個人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班組長,再由班組長逐級反映。
10、生產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可能影響交期的都要及時向領導匯報,并采取緊急措施予以處理。
11、生產部門應經常對員工進行技能訓練,保證員工隨時高效作業;經常和員工交流思想,掌握員工思想動態;組織員工學習相關制度,促進公司團隊建設。
12、公司所有生產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生產部門生產安排,有爭議的必須按照“先執行后申議”的原則。
13、鼓勵公司所有員工做生產工藝改進,如果發明的新生產工藝確實對能降耗有較大改善或能大幅度提高生產效率的,公司將給與獎勵。
14、當公司發展后,本制度不再使用時可以修改本制度,本制度的修改由生產部門提請,修正案經總經理批準后公布施行,修正版公布時本制度自動失效。
一、要認真做好農具場的管理工作,管理好花草樹木,使農具場達到夏無雜草積水、冬無積雪,全年干凈整齊。
二、凡是進場的農機具,必須清掃干凈,并檢修好達到技術狀態完好后方可進場.
三、不準隨意拆卸農機具配件,違者按規定處罰。
四、農具場停放的機具要按擺放圖、分區進行有序的定點停放,達到擺放整齊,涂油墊起。
五、不經領導批準,嚴禁各種車輛和無關的人員進入農具場。
(1)保證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指示在本部門貫徹執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定本部門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3)組織對新從業人員進行部門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從業人員進行常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學問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組織考核,組織班組安全日活動,準時解決從業人員提出的正確看法。
(4)組織部門或車間從業人員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危急源辨識、風險評價活動,落實隱患整改。保證設備、安全裝置、消防、防護器材等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5)組織好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溝通安全生產閱歷,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嚴格執行有關勞保用品、保健食品、涼爽飲料等的發放標準。加強防護器材的管理,教育從業人員妥當保管,正確使用。
(7)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準時報告和處理,留意愛護現場,查清緣由,實行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看法,報主管部門和廠長批準后執行。
(8)組織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支持車間安全員工作,充分發揮班組安全員的作用。
1、車間維修照明工作燈應采用低壓(伏以下)安全燈,工作燈不得浸水或在有水的地方使用,并經常檢查導線和插座是否良好。
2、嚴格按照維修設備操作規定來操作和使用設備,避免造成人員傷害和設備損壞。
3、每一天下班前,必須按要求關掉和切斷工作區域內相關用電維修設備和電器設備,關掉和鎖好門和窗戶,避免用電設備在下雨天淋雨或受潮造成損壞。
4、非專業高壓電維修人員,嚴禁擅自修理更換配電箱供電插座上的用電設備器材。
5、為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安全,車間運營正常,全體車間員工必須按要求遵守本制度。
6、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堅持消防器材良好狀態,所有人員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設備。
7、全體車間員工必須按要求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嚴格遵守履行制度資料。
8、員工上班必須按規定穿著工作服工作鞋,相關特殊工種還需穿戴保護和防護用品。
9、維修作業結束后,要及時清理工作區域積水油污雜物和垃圾,并將相關維修設備放回指定位置,堅持區域場地整齊清潔,防止造成人員的滑倒和傷害。
10、嚴禁無證未經考核和允許駕駛車輛,嚴禁非因工作的需要擅自移動和駕駛車輛。
11、定期對維修車間工作區域和現場進行安全防火防盜檢查,尤其是節假日,更要重點檢查,排除存在的安全隱患。
12、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結合車間實際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3、油漆油漆輔料油品類物品,不得隨意亂放,要進行專人管理和定期檢查制度。
14、嚴禁手上有水或潮濕時,扳動電力控制開關插拔供電電源插座用電設備和電源線路,電源供給和控制的電控箱電源插座要定期進行檢查。
15、在生產維修車間油品房和油漆材料房等地方,應當配備充足滅火器和消防器材。
16、上下班工作時間內,不得在生產維修車間追逐戲嬉玩耍打鬧和大聲喧嘩等。
17、上下班工作時間內,嚴禁在生產維修車間工作現場區域內吸煙,使用明火等行為。
18、嚴禁在生產維修車間和廠區內試剎車,在車間和廠內行駛速度不得超過Km/h。
1、目的
安全生產檔案是對企業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真實記載,反映企業貫徹國家法律法規、標準的具體體現,它的完整性、規范性、準確性同時也反映了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狀況,并對提升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形象奠定了強有力的基礎保障,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文件檔案的管理。
3、安全生產檔案的內容
安全生產檔案是指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形成,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像、聲像、電子文件等不同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
3.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安全規章制度和文件
3.1.1每年收集更新的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3.1.2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對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評估記錄;
3.1.3安全生產文件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公司發文或轉發上級單位文件由行政部負責管理存檔;
3.2安全責任書、工作計劃與總結、考核記錄
3.2.1每年一次的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
3.2.2各部門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及總結;
3.2.3根據安全責任書對責任人實施的安全責任考核結果;
3.3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3.3.1安全教育培訓包括“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專業安全培訓、日常安全教育等;
3.3.2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培訓照片,培訓課件,培訓記錄,三級安全教育試卷,三級教育記錄卡;
3.3.3換崗及復工教育資料;
3.3.4特種作業人員專門培訓和定期復審,持證上崗有關資料;
3.3.5每年至少一次對全員進行安全教育資料;
3.3.6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考核資料;
3.4安全會議臺賬
3.4.1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記錄、紀要;
3.4.2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會議記錄、紀要;
3.4.3根據安全生產工作需要,臨時組織的各類會議,包括傳達貫徹上級文件,收聽收看電視電話會議等記錄、紀要;
3.4.4其他安全會議記錄;
3.5違章記錄及安全獎懲檔案
3.5.1應有日常檢查、專項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的檢查記錄;
3.5.2檢查中發現的違章行為、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違規現象應通過教育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及時予以糾正;
3.5.3公司獎懲制度、規定、公司及上級獎懲文件并建立安全獎懲臺帳;
3.5.4安全獎懲臺帳應至少保持3年以上;
3.6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及整改記錄
3.6.1專業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重大節假日安全檢查記錄及安全檢查表;
3.6.2專項安全檢查表、日常、綜合性安全檢查表;
3.6.3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建立隱患整改登記臺帳,包括隱患類別、內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門和負責人、整改進度、完成情況、驗收和反饋等;
3.6.4隱患下達的形式不限,可以是整改通知單,也可以是整改計劃或隱患整改報告等,但都必須對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證;
3.6.5記錄應至少保持3年以上;
3.7特種設備及危險設備檔案
3.7.1本廠的特種設備包括、電梯、壓力容器;危險設備是根據設備的危險性而確定的設備設施;
3.7.2特種設備制造單位、合格證書、使用說明書、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3.7.3設備檔案應包括特種設備及危險設備臺帳、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記錄、運行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3.7.4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及維護保養記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修保養記錄;
3.7.5特種設備檔案應長期保存;
3.8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檔案
3.8.1設備設施分布情況、設備設施現狀;
3.8.2驗收測試記錄及啟用日期;
3.8.3維修、監測和檢驗記錄;
3.8.4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檔案應長期保存;
3.9職業衛生檔案和有害作業點監測記錄(長期保存)
3.9.1職業衛生目標管理和責任制,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文件;
3.9.2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實施方案,包括個人防護用品發放使用記錄,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結果等,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記錄等;
3.9.3有害作業平面布置示意圖及接觸人員人數、名單。有害因素監測記錄資料,有害物超標的整改措施及實施后的情況記錄資料;
3.9.4職業病患者資料(診斷報告、治療及處理資料);
3.9.5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工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接觸職業危害人員登記表及體檢記錄(上崗前、在崗、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表)職業病人登記表,折頁病人診斷證明書等;
3.9.6其他職業健康管理工作記錄;
3.10電器設備檢測記錄
(1)絕緣檢測記錄;
(2)接地電阻檢測記錄;
(3)漏電保護器運行、檢測記錄;
3.11應急預案及演練記錄
(1)應急救援機構、應急物資裝備清單;
(2)應急預案及目錄清單,應急預案按評估報告;
(3)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4)其他與事故應急有關的記錄;
3.12傷亡事故檔案。保存單位:公司(安監部門)長期保存。
(1)傷亡事故登記表;
(2)事故調查報告書及批復(調查記錄、圖紙、照片、物證、人證等材料);
(3)技術鑒定和試驗報告;
(4)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病歷、檢驗報告等);
(5)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情況;
(6)事故審批結案文件;
(7)工傷事故月報、年報表、歷年來事故登記臺帳和事故統計分析圖表等資料;
4.安全生產檔案的管理
4.1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編制、審核和批準。
4.1.1安全相關管理體系文件由安委會組織編制、審核,職能部門負責編制、審核職責范圍內的文件。記錄表格的制定由職能部門同時進行,企業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
4.1.2受控文件經審核并確定發放范圍后,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批準發布。
4.2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發放。
4.2.1行政部負責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相關登記、發放工作,并填寫文件清單以便于核對文件版本和檢索。應確保文件使用的各場所都得到相關文件的最新版本。
4.2.2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發放范圍由安委會提出,企業主管領導或主要負責人批準后,由行政部發放。
4.2.3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發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發放、回收記錄。
4.2.4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等由職能部門負責收集、整理、識別、登記,填制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清單。
4.3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評審、修訂。
4.3.1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應每年由原組織編制單位組織評審,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的適用性、可操作性、合規性等進行評估。經評估需修訂的,或者由建議修訂的部門提出修訂意見和建議,由編制單位進行修訂、完善后按原審批程序進行發布。文件評審組織部門應保存文件評審和修訂的記錄。
4.3.2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版次號從1開始順序標注。當文件出現重大或多次修訂、機構發生重大調整等情況時,對體系文件作整體換版處置,并做出相應的換版標注。
4.3.3所有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修訂方式應在文件修訂記錄注明“修訂方式”和“負責修訂的人員”。
4.4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領用、借閱和復制。
4.4.1安全生產相關文件領用人應在發放記錄中簽字。因破損需重新領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門向文件發放部門提出申請后,以舊換新。若發生文件遺失,由遺失單位提出申請,經企業主要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補發。
4.4.2內外部人員借閱與安全管理體系有關的文件時,應填寫文件借閱記錄,由行政部負責人批準。
4.5安全生產相關記錄的格式設計和填寫。
4.5.1各部門專用的記錄格式,由各部門組織設計編制并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企業行政部備案。
4.5.2記錄表格樣式的設計應能充分反映規定的活動,滿足支持性文件的有關要求。一般應包括:名稱、編號、日期、項目、數據、描述必要的結果、填寫部門、填寫人員、說明等。
4.5.3安全生產相關記錄填寫要及時、準確、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得隨意涂改。不得用鉛筆和圓珠筆填寫;如因某種原因不能填寫的項目,將該項用斜杠(/)劃去;各相關欄目責任人簽名不允許空白。如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數據,應采用單杠劃去原數據,在其附近用黑色鋼筆或碳素筆填入更改后的數據,簽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蓋印章)、日期。
4.6安全生產相關文件保管、作廢與銷毀。
4.6.1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由編制部門或使用部門分類進行保管。需歸檔保存的安全生產相關文件,每年或項目完成時向檔案管理部門及時歸檔。
4.6.2受控的安全生產相關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廢時,由原發放部門提出申請經領導批準后方可作廢,作廢的文件應及時從使用場所撤出,需保存的加蓋“作廢留存”印章,確保防止作廢文件的非預期使用。
4.6.3對要銷毀的作廢文件,由原發放部門填寫文件記錄銷毀清單,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銷毀。方式有:粉碎、撕毀、燒毀、磁盤格式化,損壞光盤等。
4.7安全生產檔案的分類。
歸檔材料應是在生產過程中形成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各種文件、規章制度、技術資料、原始記錄、圖片、圖紙等資料。
4.7.1安全生產檔案收集與移交的基本要求。(1)歸檔材料應確保完整、準確真實、系統規范,反映企業安全生產各項活動的真實內容和歷史過程。
(2)歸檔材料應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標準和要求,進行整理、編目造冊。
(3)具有重要保存價值的電子文件,應與內容相同的紙質文件同時歸檔。
4.7.2安全生產歸檔時間
各部門在安全生產活動過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歸檔,也可按項目活動內容歸檔。
4.7.3安全生產檔案保存期限
安全生產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種。檔案管理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完安全生產檔案移交手續后方可離崗。
5.附則
5.1本制度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5.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 5.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