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外來車輛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平安保衛工作,規范外來人員進校,特制定本校來訪登記制度:
1.門衛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始終保持警惕性,堅守崗位,仔細負責,堅決按制度辦事。
2.嚴格執行校外人員進出登記,全面推行來訪人員掛牌進校制度,家長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應在門衛與學校相關人員電話確認后,填寫會客單,注明來訪者姓名、單位、校方接待人、訪客證號碼等方能進入學校。
3.凡進入本校的來訪者在履行完登記手續后,準許后,方可進入學校。
4.聯系工作后請相關人員在回執聯上簽字。
5.學校物資出門必需查對登記,特殊是外來人員帶物資進出校門,肯定要詢問認真并進行登記。
6.外單位車輛入校前,必需說明狀況,由門衛工作人員打算是否予以放行。
7.嚴禁閑雜無關人員入內,嚴防有人進內擾亂秩序。
8.發覺疑問,準時報告有關領導。
一、為加強對機動車輛管理,制做機動車出入證和臨時出入證,由安全秩序部具體負責。
二、單位系統內部車輛根據需要由辦公室提出,審定后由安全秩序部負責發放。
三、遇有重大活動,來賓車輛由安全秩序部組織安全員人員安排好停放地點,做好交通疏導。
四、禁止與經營活動無關單位機動車輛及周邊居民的機動車輛進入小區停泊。
為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車輛、行人平安,確保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一、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惜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二、內部車輛出入小區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含機動車、家用車、板車、小貨車)不得隨便出入小區,特別狀況需進入,司機應協作門崗填寫臨時出入證。
三、嚴禁在小區主干道、消防通道(門崗至辦公樓、辦公樓至明志學校西門)停放車輛。
四、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需減速慢行,機動車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摩托車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禁止鳴喇叭,留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平安,嚴禁超車。
五、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等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六、出租車不得駛入小區,遇有乘載老、弱、病、殘及攜帶過重物品,視狀況放行,但必需準時離開。
七、車輛載貨駛防離小區,必需有相應證明,屬珍貴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需由住戶到值班室辦理手續,方可放行。
八、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搶救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小區機動車的停放與行駛,維護小區環境,保障小區內各方的合法權益,依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__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管理暫行規定》和《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收費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小區實際狀況,特制定本方法,作為本小區車輛秩序管理的依據。小區全體住戶、外來訪客及物業工作人員等必需共同遵守。其次條本方法由小區(以下簡稱:小區)業主委員會爭論通過,托付小區物業公司組織實施。小區內全部車輛使用人應接受物業公司車輛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車管員)的行駛管理與停放引導。
第三條小區固定車位實行有償使用,固定車位進行公開拍賣。車輛使用人在小區泊車應交納停車管理費。
第四條物業公司負責停車區域環境衛生及秩序維護工作。對違反規定、亂停亂放的車輛發生的損失由車輛全部人自行負責。
車輛進出管理
第五條小區安裝停車場智能管理系統實行車輛智能化管理。全部車輛進出小區須持__小區車輛IC卡(以下簡稱:IC卡)刷卡通行。車輛在通過大門道閘時必需一車一桿逐一進出,不得跟隨前車沖卡。全部車輛駕駛人員皆應主動協作車管員的指揮引導,不得隨便停放,堵塞路面,壓臺階,壓綠地,造成損失由車主負擔。
第六條IC卡實行一車一卡制。不得轉讓或一卡多車。車卡不全都的車輛不準進出小區。
第七條IC卡僅限小區居民及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申辦車位登記手續時領取,在有效期內使用。
第八條外來車輛臨時進出、停放小區實行登記制度。來訪車輛應登記后領取臨時卡,持卡進入。駛離時在小區出口處驗卡、車、卡全都,交卡后通行。
第九條外來車輛進入、停放小區超過半小時的收取車輛管理費,不足半小時的不收費。前來小區執行公務的警車等車輛出入小區可免繳費。
第十條領取IC卡時需繳押金100元(退卡時退還押金),IC卡遺失或損壞的,應準時補辦。補辦時應繳成本費100元。
第十一條非小區居民接送幼兒園入托幼兒的車輛不能進
入小區。各類大中型車輛,裝載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車輛不經允許禁止進入小區。
第十二條小區車位滿位,車管員應準時告示并拒絕其他外來車輛進入小區。
車輛行駛管理
第十三條小區設東西兩個大門供車輛進出,司機必需依照交通標識的指示路線行駛。
第十四條為了保持小區的安靜,小區內車輛不準鳴喇叭;晚間行車禁止使用遠光燈;小區道路上不得試剎車、練習駕車、修理或清洗車輛等。
第十五條進出小區內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車主應謹慎駕駛,減速慢行,避開碰擦,留意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輛。
車輛停放管理
第十六條車位的設置:停車位分為地下固定車位、地上固定車位、地上臨時車位三種。固定車位標有編號,供車位全部者使用。臨時車位無標志,主要供外來車輛臨時停車。
第十七條車輛的停放:小區車輛必需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車位或臨時停車位內。未經車管員同意,來訪車輛不得占用固定車位。車位內不得停放自行車、電動車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條車輛進入小區時應保持道路、停車位清潔,避開油漬等污染;禁止使用小區綠化澆灌公共水資源清洗車輛,自家用水洗車,請準時清理洗車造成的污染。
第十九條停放小區(車庫)的車輛,停放完畢后,業主必需將車門鎖好,并將車內的珍貴物品、重要文件、現金等隨身攜帶,若放在車內消失丟失造成損失由個人自負。小區內停放的車輛應自行保險,物業公司只供應停車場地租賃和秩序維護服務,對車輛任何破壞丟失現象均不擔當任何責任。如車主有特別要求,可另選擇停車服務,單獨簽署協議。
其次十條小區居民可持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等到物業公司辦理IC卡申請登記手續;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工作證或單位證明、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辦理申請登記手續。
違規處理管理
其次十一條小區車輛管理以疏導為主,懲罰為輔;由物業公司管理為主,業委會樂觀支持,居民和車輛使用人主動協作。
其次十二條有下列行為者,報請公安部門處理:有意將車輛停放在小區大門口或通道上堵塞交通的;車輛在小區內行駛途中或停車時發生意外,造成人員受傷、車輛或其他財物損壞且協商無果的;有意損壞或盜竊他人車輛及財物的;車輛使用人不聽從門崗勸阻和解釋,企圖強行闖入小區的。
其次十三條有下列行為者,收回IC卡,停止使用固定車位或禁止車輛來訪:經查確系偽造或仿冒、出售或轉借IC卡的;不聽從車管員與保安勸阻而多次違規停車或行駛的。
其次十四條因停車或行駛不當,造成小區公共設施、草坪和道路損壞的,由車主照價賠償。
其次十五條對在小區內超速行駛、鳴喇叭、使用遠光燈、練習駕車等行為,車管員應準時予以制止。制止無效時,應將違規車輛的車牌號及違規情節報告物業公司管理部備案,并對該車輛使用人進行公開警示或限制該車輛進入小區。
為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有效加強對進入校園機動車輛管理,結合我校實際,特做如下規定:
本辦法所指機動車包括學校機動車輛、經許可進入校園的本校教職工私家車以及經學校允許進入學校的外來車輛。
1、上級機關來校檢查工作車輛及參加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他校車輛,由校辦室提前通知門衛,予以放行并停放在指定地點。如遇學生課間活動,由學校負責在學生活動主要路口由護導教師進行安全執勤,制止學生在行車路線活動,確保學生安全。
2、學生家長車輛嚴禁進入校園。外單位或個人車輛不得在校內停車過夜,特殊情況經允許的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
1、門衛是車輛管理的重要人員,允許進入的車輛要及時記錄車輛牌號、車內司機、乘員、貨物情況。嚴禁無證、無牌車輛進入校園。學校門衛無權擅自放入未經批準的校外車輛進入校園。
2、所有進入學校的車輛必須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和學校相關規定文明駕駛,遵規停車,在校園內所有車輛均應主動避讓行人,不得搶行。
3、進出校園的任何車輛,都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違反交通法規造成后果的,交由交警部門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處罰。除批評外,對其立即驅逐出校。
總務處是車輛管理直接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實施。門衛是車輛管理直接責任人。門衛人員要嚴格按照門衛工作細則嚴把車輛出入關,堅持登記制度,違反管理規定者學校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xxx小學
20xx年xx月xx日
任何進入或使用本小區停車場之人士,須嚴格遵守下列停車場制度:
1、車輛進出車場時,外來車輛必須進行登記(錄),并由車主及管理員對登錄內容核實。
2、車輛應按管理員的要求停放于規定位置。
3、車輛停放好以后,拉好手閘,關好車窗門,鎖好防盜鎖,避免使用帶報警音的防盜鎖,車內請勿存放現金及其它貴重物品。
4、車場應按管理員的要求及現場的標識行車,車速小于10公里/小時,禁止鳴笛。
5、場內禁止修理車輛、洗車、試剎車、學習駕駛等有安全隱患及影響現場衛生的活動。
6、請勿將有可能對其他車輛或人士構成危險的車輛停泊于停車場內。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①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②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并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③車輛停放后,司機須協作安防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并鎖好車門窗,帶走珍貴物品,安防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④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⑤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
⑥進場司機必需遵守平安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急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⑦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車輛進入停車場。
⑧進場車輛如不聽從安防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后果自負。
2.小區(大廈)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惜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②車輛不準在小區內長期停放,臨時停放按《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準》繳費。
③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聽從管理人員指揮,留意前后左右車輛平安,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車輛后,必需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珍貴物品隨身帶走。
⑤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
⑥機動車輛在小區內禁止鳴號。
⑦不準在小區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⑧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⑨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必需停放在自行車棚或保管站。
⑩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搶救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3.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①停車場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
②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定期檢查,由車庫崗負責管理使用。
③在停車場(庫)和小區車行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并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④在停車場(庫)出入口處設置垃圾桶(箱),在小區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⑤機動車進場(庫)時應聽從安防員指揮,遵守停車場(庫)管理規定,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庫)有關手續,按規定繳納保管費。
⑥集裝箱車、2.5t以上的貨車(搬家車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車、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急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小區。
⑦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信、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⑧保持場(庫)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馬上處理。
⑨禁止在停車場(庫)內洗車(固定洗車臺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1.全部車輛和人員(包括司機)進入本公司,必需遵守交通法規,并遵守以下規定,對于不協作管理的車輛和人員,本公司員工有權規范其行為,按本制度進行處理。
2.車況須經交警部門審核符合運輸要求,嚴禁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進入公司。
3.裝卸貨車輛必需先到倉庫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進出裝卸貨區域。只準司機和副駕駛駕車進入,其他無關人員一律禁止入內。
4.全部外來車輛進入公司,必需遵守交通規章,或嚴格按公司相關工作人員指揮線路行駛。
5.公司內交通限速為5公里/小時,嚴禁超車,行駛時要平安禮讓,轉角處要慢速、謹慎,駕駛室按規定做人,嚴禁搶道、搶行。
6.嚴禁酒后駕車進入公司,裝卸貨內嚴禁外來車輛司機和人員吸煙,請在本公司指定地點吸煙,煙頭不得隨地亂扔。
7.車輛行駛中嚴禁急剎車、急轉彎,前后車輛的車距應在8m以上。
8.嚴禁外來車輛在公司內傾卸雜物。
9.車輛進入公司嚴禁長鳴笛。
10.全部等待裝卸貨車輛應按指定位置有序排隊,不得堵在車間門口等交通要道處影響我公司正常作業。
11.全部裝貨來公司的車輛裝貨高度必需在車廂兩邊立柱的15CM以下,否則本公司有權拒收。
12.全部進入本公司的車輛必需按先后挨次依次進入指定區域進行裝卸貨作業,不得插隊作業。裝卸過程中,司機不得進入裝卸區域,不得干擾員工正常工作。
為加強對小區機動車輛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車資源,確保車輛遵章行駛、有序停放,制造一個美麗、安靜的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1、小區設定專職車輛管理員,對小區業主(使用人)的車輛實施全面管理,建立具體的車輛管理檔案(含:業主或使用人姓名、房號、車輛型號、車牌號、車輛顏色、聯系電話等),對登記備案的業主(使用人)車輛,由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發給出入大門通行證,通行證每年度換發一次。
2、小區機動車輛泊位分為地下車庫、地面車庫、地下車位和地面車位。對已出售給業主(使用人)的車庫或車位,小區物業服務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費;對無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車位,實行有償租用,地下車庫或車位的月租費,依據市場價核定,不另收管理費;地面停車位的收費標準參照《杭州市區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方法執行,即:住宅小區業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貨車包月費每輛100元整、住宅小區業主(使用人)停放的公車包月費每輛150元整,不另收管理費;對在小區臨時停車不超過1小時的,免收停車服務費。超過1小時的,每輛每4小時2元整,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每天(連續24小時)停車服務費,每輛超過6元的,按6元收取。對長期租用車位的業主(使用人),小區管理處應每年與其簽訂一次租用合同。
3、對已出租的車位,小區物業服務中心負責做出已出租的標識,并設有專人管理,阻擋和勸解其它車輛占用此車位。地面可出租的車位,優先出租給就近居住的業主,如就近業主不租,可租賃給其他業主。
4、已購置車庫的業主,應自覺將車輛停入庫內;臨時進入小區的機動車輛,應按車管員指定的地點停放;全部車輛均不得在小區道路上隨便停放;尤其禁止車輛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對外來臨時進入小區的車輛,執勤門崗應做好詢問登記工作,發放臨時出入證,必要時還應準時與業主取得聯系,在征得業主同意后方可進入。
5、擁有車庫的業主(使用人)在車輛入庫后,應準時關閉車庫門;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業主(使用人)離開后,須準時關閉車門、車窗,不要將珍貴物品遺留在車內。車管員和保安員如發覺車輛門、窗未關好,應準時通知車主,以防止車內物品失竊。停車場僅供應停車場地,并要求車管員和保安員加強巡察檢查,如消失車輛丟失或車內物品被竊,應樂觀協作車主查找并供應其它關心,但不負賠償責任。
6、對業主(使用人)的車輛,車輛管理員應堅持對其車輛的門、窗及外表狀況實行日常檢查和每月大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實施,并做好必要的記錄,發覺問題應準時告知業主(使用人)。
7、小區道路和停車場嚴禁學習駕駛、試車,不得無故使用車載報警器,嚴禁隨便鳴喇叭。
8、對進入小區載有業主的出租車須換證通行,對載有外來人員的出租車應謝絕入內。夜間22:00后,謝絕出租車進入小區。
9、對從小區駛出并攜帶較珍貴或大量物品的非業主車輛,執勤門崗有權進行檢查或要求做出說明。
10、大型貨車、客車原則上不容許隨便進入小區,如遇特別狀況需進入,因提前申請并征得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的同意。
11、小區應設立機動車輛行駛標識,包括:行駛方向、行駛路線、限速、限高、禁鳴、禁煙火等,業主(使用人)須遵章執行,出入大門應各行其道或先出后進。
12、車輛管理員和保安巡察員應確保行駛通道和消防通道的暢通,要做到管理有序,無亂停、亂放車輛的現象。對隨便亂停或侵占已購(租)車庫、車位業主利益的車輛,實行廣闊業主輿論監督、保安管制和社區交警共同管理的方法進行。
13、對全部進出小區的非業主車輛和出租車實行憑車輛出入卡進出,執勤門崗必需在卡上注明車輛進出的時間、車牌號、所訪業主姓名、執勤門崗姓名,并應妥當保管好出入卡,不得丟失。
1、小區如設有停車棚,應作好明顯標記。存放車輛的業主(住戶)必需按規定有序地停放車輛。
2、自行車出入小區大門時須下車推行。
3、外來人員的摩托車和自行車原則上不得進入小區。
4、小區治安巡邏員要仔細履行職責,發覺車輛停放不整齊要準時整理。
5、業主自行車不得停放在單元樓道內。
為確保地下車庫交通安全、道路暢通,車輛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規定:
1、嚴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規定,遵守各項車輛管理制度,確保“平安第一”的原則。
2、車庫通道內禁止停放任何車輛。
3、車庫通道、消防通道內禁止堆放任何雜物,確保車庫通道和消防通道暢通。
4、車庫內必需配備各種平安設施和標志、配備消防器材。
5、禁止把任何易燃、易爆、劇毒等危急物品帶入地下車庫。
6、禁止任何外來車輛、閑雜人員進入地下車庫。
7、嚴禁任何貨車、卡車、大型車輛進入地下車庫。
8、車輛出入地下車庫時,必需按規定的指示標識行使。
9、車輛進入地下車庫后,必需停放到自己的車庫(位)內,嚴禁占道停放,私占他人車庫(位),嚴禁壓線停放。
10、車庫內禁止鳴喇叭,限速行使,遵守車庫停車標識,禁止涂改或掩蓋車庫內原有停車的標識和號碼。
11、車輛進入地下車庫停放后,必需關好車輛和車庫門窗。
12、嚴禁在車庫內清掃、清洗車輛及進行車輛修理、保養工作。
13、定時對車庫進行清掃,定時打開車庫內風機進行通風換氣。
14、定時對車庫進行巡邏檢查,對停放不到位、占道停放等車輛進行訂正。
15、因過失損壞他人車輛、公共設施等行為的,責任人應照價賠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創建平安校園,加強外來機動車輛管理,規范外來機動車在校園內的行駛、停放,維護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確保學校師生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所有出入學校,并在校園內部通行的外來車輛。
第三條基本原則是憑證出入、人車分流、就近指定區域停放、嚴禁外來車輛在主干道往返穿行。
第四條進入校園的外來機動車輛及其機動車駕駛人,應當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校園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章外來機動車輛出入管理
第五條各崗門衛嚴格控制外來車輛進入校園,校內經營單位、商戶人員和長期送貨的車輛、公務車輛一律憑外來車輛通行證從指定校門進出校園,本校學生的機動車、因私來訪的車輛及其他無關車輛一律不得進校(特殊情況除外)。
第六條出租車禁止進入校園。雨天持較重物品、接送老
幼病殘等特殊情況換取臨時通行證后允許進入,出租車嚴禁在校園內等客、載客。
第七條凡在校內舉辦的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原則上不予進校,確需進入校園的,由主辦單位提前一天向院長辦公室申請、保衛處備案,經同意后由保衛處通知門衛放行。相關科室人員須事先通知安保人員具體時間、路線等,避開學生上學放學。
第八條所有進入校門的外來機動車輛必須減速緩行,進出校門應主動接受門衛查驗,經同意后登記,方可進出。
第九條新生報到、老生返校期間,學生或家長的機動車按規定路線進入校園,停放在指定區域,并盡量避讓人流高峰。
第十條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險)進出校門安保人員要主動疏導,確保暢通。
第三章外來機動車車輛校內通行及停放管理
第十一條外來車輛進入校園后,禁止鳴笛,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嚴禁超車;遇學生上下課人流高峰時,機動車應主動避讓,嚴禁與學生爭道。
第十二條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練車和試剎車;駕駛證照必須年檢有效,并與所駕駛的機動車型相符;嚴禁酒后駕駛。
第十三條基建、維修等各類工程用車必須持相關校園通行證,并在工程區域內和指定路線上行駛。
第十四條凡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違反交通法規造成后果的,由公安部門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處罰。
第十五條機動車輛須停放在指定地點,嚴禁在禁行區域和道路上亂停亂放。目前我校機動車停車場有綜合樓地下車庫、綜合樓南側、第一教學樓南側停車場三處。
第十六條對違反停車規定的,初次張貼告知單,再犯時進行教育批評,建立黑名單,黑名單保留一年。對屢教不改者,其車輛一年內禁止入校。
第十七條因辦理公務或來校指導工作等需要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由學校保安人員指揮車輛按指定路線慢速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地點。第十八條車輛停放時,須拉緊手剎、關閉電路、鎖好門窗以保安全。學校只提供停車場所,不負車輛照看責任。
第十九條距離校門、路口、消防栓15米內禁止停放各種車輛,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第二十條外單位車輛不得在校內停放過夜,特殊情況須經院長辦公室批準。
為了維護和保障學校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師生生命健康安全,不斷創建優良的教育教學環境,根據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一、嚴格控制外來車輛進入校園,對進入學院的外來車輛要進行嚴格登記。
二、進入校園的外來車輛必須持有本院臨時通行證,在指定路線行駛并將車輛停放在停車位。
三、外來辦事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學校,一律停放校門外停車區。
四、食堂、超市、送貨車進入校園時間:中午8:30-11:00,14:30—16:00,其他時間拉運的貨物由人往里搬運。
五、送貨車輛只允許在學院內至多停留半小時(食堂送貨人員在地下室卸貨)。
六、進入校園的車輛禁止鳴笛,時速控制在5公里/小時。
七、車輛進入校園不準播放收音機、錄音機。
八、圖書館廣場嚴禁停放或通行一切車輛。
任何進入或使用本小區停車場之人士,須嚴格遵守下列停車場制度:
1、車輛進出車場時,外來車輛必需進行登記(錄),并由車主及管理員對登錄內容核實。
2、車輛應按管理員的要求停放于規定位置。
3、車輛停放好以后,拉好手閘,關好車窗門,鎖好防盜鎖,避開使用帶報警音的防盜鎖,車內請勿存放現金及其它珍貴物品。
4、車場應按管理員的要求及現場的標識行車,車速小于10公里/小時,禁止鳴笛。
5、場內禁止修理車輛、洗車、試剎車、學習駕駛等有安全隱患及影響現場衛生的活動。
6、請勿將有可能對其他車輛或人士構成危急的車輛停靠于停車場內。
為維護校內秩序,保障師生平安,有效加強對進入校內機動車輛管理,結合我校實際,特做如下規定:
本方法所指機動車包括學校機動車輛、經許可進入校內的本校教職工私家車以及經學校允許進入學校的外來車輛。
1、上級機關來校檢查工作車輛及參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他校車輛,由校辦室提前通知門衛,予以放行并停放在指定地點。如遇同學課間活動,由學校負責在同學活動主要路口由護導老師進行平安執勤,制止同學在行車路線活動,確保同學平安。
2、同學家長車輛嚴禁進入校內。外單位或個人車輛不得在校內停車過夜,特別狀況經允許的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
1、門衛是車輛管理的重要人員,允許進入的車輛要準時記錄車輛牌號、車內司機、乘員、貨物狀況。嚴禁無證、無牌車輛進入校內。學校門衛無權擅自放入未經批準的校外車輛進入校內。
2、全部進入學校的車輛必需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和學校相關規定文明駕駛,遵規停車,在校內內全部車輛均應主動避讓行人,不得搶行。
3、進出校內的任何車輛,都應自覺聽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違反交通法規造成后果的,交由交警部門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懲罰。除批判外,對其馬上驅除出校。
總務處是車輛管理直接部門,負責本方法的實施。門衛是車輛管理直接責任人。門衛人員要嚴格根據門衛工作細則嚴把車輛出入關,堅持登記制度,違反管理規定者學校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維護我廠區安全,完善對出入我廠的外來人員、車輛及物品的管理。
適用于日常進出我廠區的外來人員、車輛及物品。
3.1門衛負責外來人員進我廠的通知、檢查、登記等手續的辦理。
3.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外來人員接待。
4.1外來人員的出入管理
4.1.1門衛了解來訪客人的來意,并征得受訪人員的同意,由來訪客人填寫《來訪登記單》(一式二聯)后,門衛應告知來訪客人注意事項,再由受訪人到門衛處接待。會客結束由受訪員工在《來訪登記單》上簽字確認,來訪客人出我廠時將《來訪登記單》交于門衛。
4.1.2外來人員注意事項
a) 禁火區內嚴禁煙火和禁止吸煙;
b) 進入維修作業區、財務室必須有我我廠專人陪同,直到來訪客人離我廠。
4.1.3外來施工人員出入管理,參照《相關方安全、環境管理辦法》。
4.2外來車輛的出入管理
4.2.1聯系業務的外來車輛進入我廠區,需接受門衛安全檢查,司機在門衛處辦理登記手續、由門衛交代安全注意事項并指定車輛停放處。
4.2.4來本我廠提、卸貨的外來車輛,需憑“入門證”、“出門證”交門衛核準后放行,車輛出入管理參照《外來車輛及駕駛員管理規定》執行。
4.2.5外來施工車輛管理,參照《相關方安全、環境管理辦法》。
1.所有車輛和人員(包括司機)進入本公司,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并遵守以下規定,對于不配合管理的車輛和人員,本公司員工有權規范其行為,按本制度進行處理。
2.車況須經交警部門審核符合運輸要求,嚴禁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進入公司。
3.裝卸貨車輛必須先到倉庫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進出裝卸貨區域。只準司機和副駕駛駕車進入,其他無關人員一律禁止入內。
4.所有外來車輛進入公司,必須遵守交通規則,或嚴格按公司相關工作人員指揮線路行駛。
5.公司內交通限速為5公里/小時,嚴禁超車,行駛時要安全禮讓,轉角處要慢速、謹慎,駕駛室按規定做人,嚴禁搶道、搶行。
6.嚴禁酒后駕車進入公司,裝卸貨內嚴禁外來車輛司機和人員吸煙,請在本公司指定地點吸煙,煙頭不得隨地亂扔。
7.車輛行駛中嚴禁急剎車、急轉彎,前后車輛的車距應在8m以上。
8.嚴禁外來車輛在公司內傾卸雜物。
9.車輛進入公司嚴禁長鳴笛。
10.所有等待裝卸貨車輛應按指定位置有序排隊,不得堵在車間門口等交通要道處影響我公司正常作業。
11.所有裝貨來公司的車輛裝貨高度必須在車廂兩邊立柱的15CM以下,否則本公司有權拒收。
12.所有進入本公司的車輛必須按先后順序依次進入指定區域進行裝卸貨作業,不得插隊作業。裝卸過程中,司機不得進入裝卸區域,不得干擾員工正常工作。